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4年度)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4年度);
2、服务期限:一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服务情况有权决定是否续约;
3、采购限价: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超出采购限价,低于采购限价70%,响应均无效;
4、项目概述:本次采购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在响应之前,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供应商须向采购人要求澄清。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出的项目需求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自行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方案进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从专业的团队、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体现竞争实力。
二、服务范围
1、在合理的时间内,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企业专项事务法律意见书;
2、在合理的时间内,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采购人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采购人全权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采购人要求,向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应采购人要求,协助接待和处理涉诉上访等工作;
8、经采购人同意,公司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9、对采购人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并购、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负责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企业专项事务法律意见书;
10、完成交办的其他法务事项。
11、上述采购人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名单如下:
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含湖南汽车城有限公司)、新物产大楼经营分公司、湖南汽车城庆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广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湖南福兴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益阳广瑞开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除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再另行收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5年以上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持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律所总部或分支机构在长沙市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提供租房合同或者自有房产的房产证明;
(3)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应达50名以上(含50名),提供律协或司法厅(司法局)出具的证明;
(4)具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5)律所的分所只能使用本分所的资质证书和业绩材料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将予以拒绝。
2、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供应商单位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供应商报名
符合第三条要求的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电话报名,最终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需要从报名的供应商中邀请三家律所进行竞争性磋商。
电话报名时间: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春节放假期间除外)。
联系电话:153*****966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的期限: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春节放假期间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33号 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办公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需提供:
(1)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加盖公章并需负责人签字)、身份证扫描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上午9:30(北京时间)。如遇重要会议顺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33号 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办公室。
七、评议方式
采购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虑职业道德、执业水平、服务业绩、成本费用等因素作出综合评估,采用公开并结合竞争性磋商方式,磋商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出候选3家律师事务所后,再提交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最终确定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女士
电话:153*****966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33号
十、纪律与监督
选聘公告将在新物产集团微信公众号公示,如有异议,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采购人纪检部门反映举报:
监督人:何女士
监督举报电话:186*****466
监督邮箱:********@qq.com
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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