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副产物牛胰酶加工再利用(二次)招标公告

屠宰副产物牛胰酶加工再利用(二次)招标公告

甘肃康美现代农牧产业集团尕豆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屠宰副产物牛胰酶加工再利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甘肃康美现代农牧产业集团尕豆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屠宰副产物牛胰酶加工再利用项目己由临州发改环资【2014】659号文、临州发改环资【2015】636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甘肃康美现代农牧产业集团尕豆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屠宰副产物牛胰酶加工再利用项目

二、建设单位:甘肃康美现代农牧产业集团尕豆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三、工程地点:康乐县附城镇刘家庙村

四、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及企业自筹

五、概算投资:315.80万元

六、工程概况:新建普通钢结构生产车间2029平方米,生产车间地上一层,平面呈“一”字型布置,东西长72.5米,南北宽28米,层高6.5米(详见施工图)。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5月-2016年7月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有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十一、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及IC卡,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4月19日至2016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5月 20日下午2:30分 (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5月 20日下午2:30分

3.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开标厅

十四、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要求:1、附言中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电话号码(经办人)2、提供银行出具的汇出凭证(原件)】

付款方式:电汇

联系电话:(0930)*******

十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年路2号)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甘肃康美现代农牧产业集团尕豆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张伟 136*****721

招标代理公司: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育珍 ****-*******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 (0930)*******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牧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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