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机械机电市场外部市政道路建设(照明)招标公告
矿山机械机电市场外部市政道路建设(照明)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华威矿山机械机电市场外部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照明)已由第十二师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师发改发【2016】98号),招标人为新疆聚鑫恒远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师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104团大浦沟。
2.2建设规模:新疆华威矿山机械机电市场外部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道路照明工程,全长为2680米,行车道宽为26米,路面平均照度Eav=20/30LE,平均亮度为1.4/2.0cd/㎡。
2.2本工程招标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外省企业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3.4项目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备案后不允许更换,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3.5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5]20号、建市[2015]154号文,原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仍然能够使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年4月19日至4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册、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安B类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并携带两套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到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7号楼5单元26号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梅军 李顼伦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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