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办公楼及长春市内营业网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办公楼及长春市内营业网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办公楼及长春市内营业网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24-0201-FW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办公楼及长春市内营业网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办公楼及长春市内营业网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办公楼及长春市内营业网点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2.3服务期限:三年。
2.4项目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及长春市内营业网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3投标人社会保险缴纳满1年及以上的员工人数不低于20人。
3.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拒绝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3.10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采购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6日13时30分整。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677号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977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辛华军
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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