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偃师区首阳大厦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ZB-2024-10 )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
一、招标条件
本偃师区首阳大厦亮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
金 29.3464 万元,招标人为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亮化工程于 2016 年建成,使用已超过 7 年时
间,因灯饰材料老旧,电力消耗较大,目前很多地方灯管出现损坏或色衰现象。根据区委区
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拟聘请专业公司对其进行维修改造,用 LED 灯替换损坏或出现色
衰现象的灯管,添置新的高压洗墙灯系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议室
七、其他
偃师区首阳大厦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偃师区首阳大厦亮化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荆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
洛龙区长兴街 19 号长兴尚街 2 区-421)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2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北
京时间)前在洛阳市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议室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ZB-2024-10
2、项目名称:偃师区首阳大厦亮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3464 元
最高限价:293464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JLZB-2024-10 偃师区首阳大厦亮化工程 293464 29346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亮化工程于 2016 年建成,使用已超过 7 年时间,因
灯饰材料老旧,电力消耗较大,目前很多地方灯管出现损坏或色衰现象。根据区委区政府主
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拟聘请专业公司对其进行维修改造,用 LED 灯替换损坏或出现色衰现象
的灯管,添置新的高压洗墙灯系等。
(2)项目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3)工 期:30 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
持脱贫攻坚。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 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02 月 04 日至 2024 年 02 月 08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02:30
时至 05: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19 号长兴尚街 2 区 421;
3.方式: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请拨打 15038575464;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02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02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
果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民主路 27 号
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方式:13592031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荆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19 号长兴尚街 2 区 421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5038575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5038575464
4.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方式:13592031570
2024 年 2 月 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心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民主路 27 号
联 系 人:费先生
电 话:135920315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荆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 19 号长兴尚街 2 区 421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5038575464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