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江宁中医院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中医院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的委托,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DJGS-G2024-0006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中医院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
包号 | 名称 | 采购项目预算 | 备注 |
01 | 南京市江宁中医院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 | 约人民币600万/年 | 无 |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招标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服务期满前根据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当年考评结果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
采购人发出采购清单后,5日内到货。(中标人于收到供货通知后1日内予以回复采购人是否能够按时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点击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4年2月5日起至2024年2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二楼207室;
方式:1、现场获取(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在线获取(文件获取须提供以下材料:公告附件表打印填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通过邮件方式(邮件主题: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电子邮箱:*********@qq.com)将电子扫描件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版(纸质版文件到代理机构处现场领取或提供地址以便邮寄)与电子版采购文件。
3、招标文件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接收招标文件的情况,由投标人承担相应风险。
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和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江宁中医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57号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195*****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195*****259
普通附件: | 招标文件领取签收.doc |
标签: 中药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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