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电厂和仙人岛热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乌海电厂和仙人岛热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乌海电厂和仙人岛热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2-1-024)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乌海电厂和仙人岛热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本部机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乌海电厂、仙人岛热电厂
2.2 规 模: 乌海项目:2×330MW;仙人岛项目:包含 3 台 350t/h 等级燃煤锅炉
的相关改造
2.3 标段划分: 乌海电厂和仙人岛热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项目标段包 1
2.4 施工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
2.5 计划工期: 乌海项目: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完工并具备投运条件,具体开工
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仙人岛项目:10 个月
2.6 招标范围:乌海项目: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规划完成对全套液氨改尿素供氨系
统的设计、设备制造、供货、安装、施工、性能试验、启动调试、验收、试运行、维护
培训、技术指导、售后服务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仙人岛项目:包含 3 台 350t/h 等级燃煤锅炉的相关改造,包括本项目所有总承包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设计、设备采购、制造、运输、安装施工、金属检验、试验、
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
培训、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
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
程)甲级资质;②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材料。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省部级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业绩要求: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
5 项燃煤机组脱硝还原剂尿素水解制氨 EPC 工程成功投运业绩(其中至少包含有 5 台单
机容量 600MW 及以上燃煤机组),同时投标人提供至少 20 台及以上水解器供货业绩。投
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封面页,包含机组容量台数页、改造内容关键
页、签字盖章页、投运证明等复印件)。
(4)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
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及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投标人针对每个
标段需提供至少两名项目经理,若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时,每个标段拟投入的
项目经理不得重复,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4 年 02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 载 安 装 投 标 管 家 : 投 标 人 在 华 能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首 页
(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
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
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
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 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乌海电厂和仙人岛热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项目标段包 1"售价: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
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
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
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 2 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 APP 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 证书,
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 CA 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
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
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 CA 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
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 APP 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
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
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
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
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 2 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七北路 10 号
联 系 人:生明亮
电 话:4000101086-8108
电子邮件:mil_sheng@chng.com.cn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重大危险源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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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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