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监理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标段编号: BJN160114-02FG |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江宁开发区九号路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经管委发[2015]21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一、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江宁开发区九号路建设工程监理 |
2、工程地点:江宁开发区 |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长度约617米,宽约14米属城市支路 |
5、监理合同估算价:13.2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00.00万元) |
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
监理范围包括:江宁开发区九号路建设工程项目土方、道路、排水、路灯、标志标牌的监理(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7、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省监理工程师(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该投标人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
六、评标方法: 本评标办法须与招标文件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一致。如需调整评标办法,招标人应重发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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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报价(满分48分) 1、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及相关服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13.2万元;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满分48分) 二、监理人员(满分26分) 1、总监理工程师(满分6分) 总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6分,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满分6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为准)。(满分6分) 2、监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20分) (1)市政工程类(道路与桥梁或交通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4分,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4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 (2)电气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或电子)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4分,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满分 4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3)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4分,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 4 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4)安全监理人员1名, 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2分,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得1分。(满分2分,以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为准) (5)测量类(工程测量或测绘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6)资料管理(工程档案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 (7)材料类专业(材料或建筑材料及制品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见证取样员资格的加1分。(满分2分,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见证取样员证书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 三、监理设施与设备(满分6分) (1)现场配备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土工试验仪器、游标卡尺、卷尺的得6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水准仪、经纬仪、混凝土回弹仪以有效期内的鉴定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仪器为本单位自有,不得租赁;其余以承诺书为准。)(满分6分) 四、监理方案(满分20分) 1、监理大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满分2分) 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 2、质量控制管理措施得力,针对性强(满分2分) 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 3、进度控制管理措施得力,针对性强(满分2分) 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 4、投资控制管理措施得力,针对性强(满分2分) 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 5、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得力(满分2分) 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 6、组织协调管理措施得力(满分2分) 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 7、针对本工程特点、难点提出的监理措施具体、合适的(满分3分) 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 8、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督促方案完整且符合江宁政办发[2007]157号规定(满分5分) 等级分:优:5;良:4.5;中:4.0;差:3.5。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监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3、总监与监理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4、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监理大纲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监理大纲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6、监理大纲采用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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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1、投标人所报项目总监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投标申请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监理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工程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监理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并将江宁地区的《监理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江宁地区的《监理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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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 (7)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4月19日11时24分到 2016年4月26日11时24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00号1号楼3楼 |
招标人邮编:211100 | 代理机构邮编: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 |
招标人联系人:刘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江羽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