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2023水处理剂采购公开,循环水场总包——镇海6#7#循环水场;5#循环水场包-B1-总包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2023水处理剂采购公开,循环水场总包——镇海6#7#循环水场;5#循环水场包-B1-总包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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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委托,现对2023水处理剂采购(公开,循环水场总包——镇海)所需6#7#循环水场;5#循环水场采购公开招标申请人进行单项资格预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具备参与相应物资投标资格。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企业。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A/B-1003-1094-B1

2.项目内容:2023水处理剂采购(公开,循环水场总包——镇海)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循环水剂总包\镇海基地/5#循环水场 ******m3/h
60.00
包-B1-总包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 ,使用企业指定地点

5.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 其他资格要求:1. 危险化学品运输。若投标产品中有属于危险化学品,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见附件1)。
"

4."生产商。投标人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
⑴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
⑵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⑶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⑷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

5."生产商需提供:
(1)生产工艺流程;
(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
(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销售业绩总金额10%及以上,并提供采购凭证。国产原料需提供增值税发票;进口原料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
"

6.使用药剂:必须是无磷或低磷药剂,正常运行和冷态使用低磷配方水处理药剂所带入总磷不超过4.5mg/L(以磷酸根计),清洗使用无磷配方,预膜优先推荐基础投加阻垢缓蚀剂方式,不允许采用高磷预膜,承包期间所用药剂需经过中石化水处理药剂评定中心评定并提供符合招标方技术要求的评定中心质量报告(通用药剂如次氯酸钠、碳酸钠等提供出厂质检单即可))。

7."(1)近5年内(2018年12月1日后)有石油化工行业、且补水为长江(或姚江)水系、且单套设计循环水量≥*****m3/h循环水处理总包项目、且主要药剂实现自动加药(缓蚀阻垢剂)的循环水处理总包业绩。(业绩证明文件为用户评价报告,要求加盖用户主管部门或公司印章)。
(2)提供对应的销售发票。"

8."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投标产品中有属于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且品种数量满足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销售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目录);以上所述证照许可范围均需涵盖投标产品。
"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申请、不接受流通商申请。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售卖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12.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02月04日8:00到2024年02月09日16:00。

13.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2日 09:00。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和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为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纸质版和U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17.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18.对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19.其他重要要求:

20.投标说明:1、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wzzhangjing@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请使用网上注册的邮箱发送,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参加的招标项目评审中有所体现。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反馈。 2、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3、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带有“(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需网上重新报名,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网上预留的邮箱。 4、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操作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5、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等内容)均以澄清的方式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查阅,因未及时查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方式调整为在线开标。投标人仅需网上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用递交纸质版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员不用到招标现场,具体要求请仔细查看招标文件网上附件《电子投标特别说明及操作手册》。7、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易派客保单方式递交,以减少资金占用。如有问题请联系人王经理wzwsy@sinopec.com。8、为加强疫情防控、确保人员防疫安全,投标人员未提前预约并得到书面(邮件)许可,严禁到达招标中心办公及评标地点,违反者后果自负。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9、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10. 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所有要求提供涉及“发票”的(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要求的业绩发票、设备发票等),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操作方法请参照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bidding.sinopec.com)“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完成后应自行检查,确保发票信息在投标文件“发票信息表中”完整体现。如招标文件中存在要求投标人提供“发票复印件”“发票查询截图”等发票信息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发票复印件”“发票查询截图”等,必须按照上述发票信息核验功能的要求执行。如遇问题应在开标前联系客服(400-819-8786)或招标中心联系人。11.如采用银行保函支付:按中国石化招标平台支付页面提示完成信息填写,按中国石化投标保函标准文本格式提供,如使用保函需在开标前与招标中心人员联系,纸质保函的递交必须在开标前当面交接,受益人请填写“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宁波招标中心”。招标文件中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此为准。

21.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wzzhangjing@sinopec.com

专业技术咨询:
单 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联 系 人:高浩军
电 话:135*****088
电子邮箱:liqianlhecj.qlsh@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4日
,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宁波,05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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