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治理及规模化经营项目投资人

永安市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治理及规模化经营项目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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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永安市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治理及规模化经营项目(投资人)
(招标编号:永招采购[2023]089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水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水安市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治理及规模化经营项目(投资人)己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7755.4万元其他资金投资人自筹47755.4万元,
招标人为水安市水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投融资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根据本项目建设资金要求,投融资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47755.4万元,具体条款根据投标时的承诺另行约定。(2)投融资服务及管理
服务:投融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7755.4万元,其中,15000万元资金在合同签订后30日
内到位,其余资金按采购人要求分阶段到位。建设单位委托投资人完成从工程实施阶段、施
工开始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过程的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期间的管理等工作:投资人需配合、
服务、协调和管理,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竣
工备案验收。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手续等相关事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水安市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治理及规模化经营项目(投资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安市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治理及规模化经营项目(投资人))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投资项目概况与投资范围
3.1投资项目概况
项目拟在水安市范围内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全面完成上级下达
的补充耕地任务,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一般耕地进出平衡自给自足,为建设用地报批和乡村
振兴,提供坚实保障,主要建设以下四个子项目内容:
①实施县级土地开发项目
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遵循“宜旱则旱”“宜水则水”的原则,每年实施一批县级土
地开发项目。
②实施旱改水项目
依据“三调”成果,逐地块核实旱地图斑,根据《福建省旱地改造为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
标准及立项验收指南》(闽国土资综(2016)409号)精神,有序推进旱改水项目。
③实施旧村复垦项目(含历史遗留工和矿用地复垦)
将低效利用的农村和建制镇居民点及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形成补充耕地指标。
④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旱改水)
以建设高标准农田补充耕地为重点,把田块间、田块边不符合土地开发和早改水立项条件的
单一图斑(面积大于0.6亩且小于5亩),但符合高标准农田入库条件的小地块(含未利用
地、园地、坑塘、早地等农用地),统筹纳入高标准农田整治范围。高标准农田项目以“旱
改水”“出地率”等指标作为评选条件,择优组织项目实施。
3.2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约47755.4万元。
3.3投资范围
①包括中介技术服务费、施工工程费指标补偿费等,具体以项目投资审计报告为准。
②实际服务内容及标准以采购人要求为准,采购人有权调整项目服务范围、内容和进度,中
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为此不承担责任。
3.4项目投融资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根据本项目建设资金要求,投融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7755.4万元,具体条款根据投标时的承诺另行约定。
3.5投融资服务及管理服务:投融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7755.4万元,其中,15000万元资

金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位,其余资金按采购人要求分阶段到位。建设单位委托投资人完

成从工程实施阶段、施工开始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过程的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期间的管理等
工作:投资人需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竣工备案验收。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手续等
相关事宜。
3.6资金来源:投资人自筹。
3.7项目投资回报:
①项目收益以实际产生的工作量为准,不做最低标准的相关补偿。
②由于投资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达不到预期收益的,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3.8投资计划
2024-2028年五年内完成。项目验收后,由中标人负责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包括水源工程设
施、灌溉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田坎护坡及道路设施、种植管护、地力培肥等),管护期限
为5年。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
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
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
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
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
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
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
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持有合法有效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
包括“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
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即.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的打印件或截图。
5.2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在永安市辖区内的采购活动中与业主无任何合同纠纷或诉讼关
系的书面声明:
②至投标截至时间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被“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D.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
③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的书
面声明或承诺函:
④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⑤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⑥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企业诚信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
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⑦投标人未曾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行为。
备注:信誉要求①-⑦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声明或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
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
失。
3
5.3特定条件:
合同包1: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并对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随身携带材料: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
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
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采购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补充如下:电子投标文件中可以提
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本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
准)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
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
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
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备查。
6、单位负责人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
报价会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外,还需随
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到报价会现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4日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0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到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1208号1楼)购
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1208号1楼)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1208号1楼)
七、其他
标的名称:永安市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治理及规模化经营项目(投资人)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477554000.0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477554000.00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2000000.00
数量(单位):1项
允许进口:否
履约保证金:
合同包1:缴纳
本合同包履约保证金按总投资额的10.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安市自然资源局、永安市永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永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南山路2号7幢4楼416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9605882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水招咨询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1208号1楼15985850976
联系人:高女士

话:1598585097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35041109

标签: 综合治理 全域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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