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第1包
某建筑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第1包
1.1 本招标项目 某建筑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2.1 项目概况及规模
2.1.1 项目名称:某建筑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1.2 项目编号:2024-YJJDZT-G1001/TC248S00N
2.1.3 建设单位:某单位
2.1.4 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2.1.5 投资金额:约23,600.00万元
2.1.6 建设规模:建筑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建筑用地规模约33亩,拟新建1栋超算中心并部署相应的室内外附属配套设备设施,超算中心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超算中心配套设施采取高可用度和高可靠性设计,满足IT设备高密度部署,设计PUE≤1.25。
超算中心按绿色建筑二星设计,各项设计指标满足《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1/T009)的相关要求。
超算中心主机房IT设备各部功耗估算值为15.2MW,其中,有不间断供电需求的IT设备功耗估算值为4MW。10千伏中压由园区220kVA变电站接入,供配电系统采用单路10千伏中压输入+10千伏中压柴发自动切换设计。市电主供与柴发备供切换时使用蓄电池供电,蓄电池后备时间不小于7分钟。地下储油罐容量满足所有柴发连续运行12小时。
超算中心主机房IT设备采用低温水冷方式,工质为纯净水,供液温度9到15℃可调,供回液温差按5℃设计,冷源为超算中心支持区冷冻站。本项目属于运行维护服务(I6540),运行过程中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冷却系统清洗废水、废冷冻油、废旧蓄电池、柴油发电机运行废气等。本项目无噪声排放。
2.1.7 招标控制价:250,000.00元。
2.2 招标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发包人建筑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监督、环境保护验收。(具体工作详见技术任务书)
2.3 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随发包人初步设计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收到发包人初步设计方案定稿通知后7日内,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发包人派代表参加,专家评审费由服务方承担)。评审通过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专家评审意见)。
2、收到发包人项目开工通知后,定期开展建设场地环境或生态变化跟踪监测,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3、收到发包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通知后15日内,提交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发包人派代表参加,专家评审费由服务方承担)。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专家验收意见)。
2.4 质量标准
符合行业规程、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和招标人相应的技术要求。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 建设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包含但不仅限于四川省绵阳市)。
3.1 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已“两证合一”需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
3.3.1 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2 未处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投标禁入期内;
3.3.3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现场查询的“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失信违法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cn)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现场打印查询记录的截图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据。
3.3.4 不存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7 2021年以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行为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严重失信违法记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名单的当事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应提供自行拟定的无上述情况的声明书或承诺书原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3.4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须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12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5 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须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7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6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6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入川备案材料。
3.7 无外资背景企业(含港澳台)。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2 获取时间:2024年2月4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3 获取方式:网上发售(网上发售流程详见公告附件1《特别告知》)。
4.4 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投标单位应将以下材料按照序号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作为附件上传:
1. 投标单位购买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2);
2.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性审查依据,投标单位的资格性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注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付款支付流程,请务必留意时间节点。
5.1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2024年3月4日14时00分至2024年3月4日15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3月4日15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中国(绵阳)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4栋A座502。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
邮 编:******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816-*******
项目监督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0816-*******
若无法成功报名,或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暗示带有倾向性表述的,可向采购监督人反映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承办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中国(绵阳)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4栋A座502
邮 编:******
联 系 人:田女士、郭女士、周先生、孙女士
电 话:0816-*******
手 机:139*****520
传 真:081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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