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意见的公告
为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促进社会诚信建设,防范因牟利性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我局起草了《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暂行规定》。现通过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具体的意见反馈可采取书面寄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并请在提出意见时说明具体理由。书面意见可寄往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邮编:******;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sjjzlg2017@163.com。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0日。
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
附件:1.《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2.《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起草说明》
关联文件:
标签: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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