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关于征集河道安全宣传服务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呼和浩特市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关于征集河道安全宣传服务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河道安全宣传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及内容
预算金额25万元。工作内容:1、不少于6次主流媒体新闻宣传报道(市级电视台及以上)。2、不少于24期新闻稿件制作加工(含视频)。3、策划并制作不少于5分钟的宣传片。4、不少12次的跟随拍撮。5、不少于2次涉及安全方面(含网宣、舆情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包含场地及讲课等所有费用。6、组织不少于2次的主题活动,承担所产生的费用。7、制作河道安全宣传册,含拍摄、设计、制作。
项目服务期期为一年。
三、技术参数
具体技术参数可向市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联系人取得。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或承诺(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料);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7、供应商须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裁判文书查询截图);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具体评分细则可向市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联系人取得。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报价清单及服务响应;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投标时提供);
5.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8. 提供近三年以来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9. 提供企业所具有的相关资质和体系认证证书;
10、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11、提供项目实施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等。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要在2024年2月9日前将报价文件以及相关文件提交到呼和浩特市水务局321办公室。
七.其它说明
1、收到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后,将由本单位组织的评议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择。报价非唯一评议标准;
2、评议结果通知入选单位,落选单位不另作通知,不作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471-*******
呼和浩特市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
标签: 征集河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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