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0114破21号杭州龙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22浙0114破21号杭州龙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22年12月16日,杭州龙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23年4月12日,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浙0114破21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了杭州龙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负责执行。
根据杭州龙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案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即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7日实施。
一、本次参与分配的财产、债权情况
1.财产总额:在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并预留部分破产费用后,本次可供债权人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2495.55元。
2.债权总额:参与分配的债权金额总计人民币******.49元,包括优先债权675.73元,普通债权******.76元(其中1000元为劣后)。分配总额为2495.55元,按债权比例分配。
二、分配方式
1. 本次分配以货币方式进行,管理人将根据各位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提供的银行账号,现金转账给各位债权人。产生的手续费等必要费用从债权人应受领分配款中直接扣除。
2.预留的破产费用如有剩余,将向全体债权人进行补充分配。
3.本次分配不存在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分配额需提存。
4.截至分配公告日,本案不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债权,故不存在因此需依法提存的情况。
5.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三、具体分配数额
详见《杭州龙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配明细表》
特此公告。
杭州龙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配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债权编号 | 债权人名称 | 债权性质 | 债权金额 | 清偿率 | 分配金额 |
1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钱塘区税务局 | 普通债权 (劣后) | 1000 | 0% | 0 |
2 | 杭州材米科技有限公司 | 普通债权 | ******.42 | 0.7% | 1584.98 |
3 | 章春强 | 普通债权 | 0.7% | 232.98 | |
4 |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 | 优先债权 | 675.73 | 100% | 675.73 |
普通债权 | 249.34 | 0.7% | 1.86 |
说明:清偿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分配金额取小数点后两位
杭州龙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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