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义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招标公告

锦州市义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锦州市义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锦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04日 17: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9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 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预算金额 ¥23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6-*******
采购单位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6-*******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6-*******
附件:
附件1 公开招标-锦州市义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义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2-04 至 2024-02-09
撰写单位: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红艳
(锦州市义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义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锦州市义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35,768.00
最高限价(元):2,335,768
采购需求:查看

完成锦州市义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含资料收集、污染成因初步研判、现场查勘和访谈、定性判断污染成因、补充调查监测、污染溯源、成效评估、成果集成等。

       
合同履行期限: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工作成果提交时限:2025年4月30日;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总体工作服务时限: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4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2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6. 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25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联系方式: 0416-*******
邮箱地址: lnjzm66@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6773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女士
电 话: 041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土壤污染 耕地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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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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