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公告
磋商邀请公告
茶陵县火田镇山田村村民委员会的茶陵县火田镇山田村党群服务中心暨乡村大舞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火田镇山田村党群服务中心暨乡村大舞台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FD-CL-2023-050
4、采购项目预算:*******.11元 ;最高限价:*******.35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茶陵县火田镇山田村党群服务中心暨乡村大舞台项目 | 详见招标 文件 | 1项 | *******.11 | *******.35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查询为准,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所注明的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能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2月5日起至2024年2月9日止,每天08: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茶陵县东阳街东阳豪庭7栋11楼)
3、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购买的)。
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9日。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09 时0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2月21日 09 时0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株洲市茶陵县炎帝南路1号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院内B栋五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磋商邀请公告第五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和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朱小龙
2、联系电话:0731-********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茶陵县火田镇山田村村民委员会
(2)地 址:茶陵县火田镇山田村
(3)联系人:刘日新
(4)联系电话:151*****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茶陵县东阳街东阳豪庭7栋11楼
(3)联系人:陈婷、汤庆庆、朱小龙
(4)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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