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智能化网站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某智能化网站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智能化网站升级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01-F1298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 单位 | 规格型号与质量技术标准 | 最高限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某智能化网站升级项目 | 1 | 批 | 详见第二部分 | 493.61万元 | 合同签订后3个月 | 江苏省南京市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491.6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确定1 家供应商中标。
本项目主要依托现有网站技术内核,组织某网站智能化升级,通过采购集成、封装改造、新研功能等方式,完成软件系统赋能辅助决策、赋能信息服务、赋能运维保障3类功能模块集成研发,配套硬件设施升级,建设目的是升级网站核心功能、加强数据融合、建强运管手段,全面支撑信息服务实践运用。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及以上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六)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由于网页原因无法完成注册的须提供相关截图)。(投标时提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0号采购业务受理大厅。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领表》原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及以上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申领方式:现场申领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采购文件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申领的文件需要在投标结束后返还。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3月7日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43号中观产业园(10楼)。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3月7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43号中观产业园(10楼)。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助理、庞助理
移动电话:173*****435、137*****434
采购文件发放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135*****775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138*****642
标签: 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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