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6招标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6招标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6)】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6)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 保定市清苑区和平路北侧,规划中的唐正街东侧,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新院区院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主要对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进行医疗专项设备购置、设备机房工程及附属设施。主要购置医疗专项设备,包括CT、DR、DSA、彩超、监护仪、麻醉机等与临床医疗需求和等级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设备。专项设备机房工程建筑面积约110平方米,层高5.1米,进行机房硬件安装。 标段划分:4个标段; 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一标段: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1套、显微镜1套;二标段:数字胃肠机1套;三标段: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2套、移动式X射线透视系统(G形臂)1套;四标段:胆道镜1套、双极等离子电切设备(妇科和泌尿科各1套),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若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所投产品注册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表、医疗器械所投产品注册证,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财务要求: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投标人(以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准) 仅须提供财务报表) 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二、三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款之规定,本标段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扣除)。四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固定总价大写:陆仟元整,(小写:¥6000.00 元),其中一标段固定代理费:贰仟元整(小写:2000.00 元);二标段固定代理费:壹仟元整(小写:1000.00 元);三标段固定代理费:贰仟元整(小写:2000.00元)四标段固定代理费:壹仟元整(小写:1000.00 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5 09:00至2024-02-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pr.cn)、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清苑区迎宾中街418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华润万象城A座30层3007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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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伟然

联系人: 武胜楠/付锡义
电话:

0312-*******

电话: 031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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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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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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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标签: 医疗救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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