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镇原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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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镇原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岩土工程勘察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谢健 | 联系电话 | 187*****394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2-05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2-07 17:30:00 |
采购单位 | 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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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原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岩土工程勘察 | GSSH2024-002 | 服务-勘察 | ******.0(元) |
公告内容
镇原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
改造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根据《镇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镇原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镇发改审批发【2023】76号),招标人为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镇原县城区
2.勘察内容:对工程范围内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进行岩土工程勘察,编制《镇原县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附图等。
3.项目规模:
对城区内8628户居民户内燃气设施进行改造,安装自闭阀、电磁阀、警报器、金属波纹管等。完成燃气管道除锈防腐*****米,改造DN50室外金属波纹管25根。改造供热管道2615×2米,改造检查井53座,新建供热检查井6座,安装加密型阀门118台。改造给水管道7922米、污水管道4509米、雨水管道4363米,恢复路面*****平方米。配套建设阀门井、泄水井、给水管沟、检查井、室外消火栓等相关设施。
4.招标控制价:******.00元。
二、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三、项目批复:镇发改审批发﹝2023﹞76号文件。
四、招标内容:
4.1勘察范围:本项目所涉及区域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
4.2 勘察周期:30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行业乙级(勘察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勘察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
5.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勘察类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配备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注册执业资格。
5.3 投标人近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4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内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将查询结果扫描件加盖公司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如近一年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将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司电子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
5.5 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方式
6.1 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发布招标公告。
6.2 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7.1 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4年2月5日8时30分至2024年2月7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7.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八、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8.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2月7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8.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九、结果公示
9.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9.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谢健
电话:187*****394
地址:镇原县人防大厦
代理机构: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盖文秀
电话:198*****421
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4日
附件信息
标签: 燃气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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