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泽普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KSMYCG22024-01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略什地区,泽普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泽普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0万元,
招标人为泽普县金胡杨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管材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泽普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泽普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资格证明):
3.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相关人员(法人和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
险的凭据(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
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
点击信用服务
查询、网页打印)、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
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场查询核实):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0.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
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5日10时00分到2024年02月09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领取单(附件加盖公章
扫描件一份发送至6458793110qq.c0m邮箱)或到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院金洋芋大
厦11楼招标部获取。售价:¥500.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院金洋芋大厦11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院金洋芋大厦11楼会议室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普县金胡杨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
联系人:赵海滨
电话:199992532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院金洋芋大厦11楼
联系人:杨芳
电话:13369891260
电子邮件:6458793118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型
翠
(盖章)
招标文件领取单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领取时间
领取邮箱
签发单
领取内容
签名
1
招标文件
2
3
备注
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