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用药剂采购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用药剂采购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用药剂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用药剂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污水处理药剂(乙酸钠) 二标段:污水处理药剂(聚合硫酸铁) 三标段 :污泥处理药剂(污泥调理剂) 2.交货期:按甲方要求供货(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甲方要求供货及验收,具体供货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 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保期:自货物到达现场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2.2招标范围:采购污水处理药剂(乙酸钠和聚合硫酸铁);采购污泥处理药剂(污泥调理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1.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5 09:00 至 2024-02-0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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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27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泊头市高尧村南曾庄村北 地址: 泊头市裕华西路(公证处南侧)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褚女士
电话:

0317-*******

电话: 031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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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lianzong*******@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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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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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泊头支行
账号:

/

账号: 040*****093********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标签: 专用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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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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