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央储备粮鞍山直属库有限公司海城分库粮食仓储物流项目 MEC 工程
(招标编号:GXTC-C-2442000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央储备粮鞍山直属库有限公司海城分库粮食仓储物流项目 MEC 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950 万元,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鞍山直属库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央储备粮鞍山直属库有限公司海城分库粮食仓储物流项目 MEC 工程,主要建设
浅圆仓及配套所需的进出粮、储存相关设备及全套自控等辅助系统(MEC)。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央储备粮鞍山直属库有限公司海城分库粮食仓储物流项目 MEC 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央储备粮鞍山直属库有限公司海城分库粮食仓储物流项目 MEC 工程)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合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另须提供项目经理 2023 年 7 月-12 月(近 6 个月)的社
保证明。
*3.4 投标人应提供主要设备(气垫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除尘器、闸阀门)的原厂商
针对本项目供应设备签订的授权函。
*3.5 投标人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提供
以上网站截图,否则其投标无效。
*3.6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书,确保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
作假(格式详见第八章“十二、承诺书(一)投标文件真实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2 月 04 日至 2024 年 02 月 18 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 凡具备上
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
(1219786039@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GXTC-C-24420009+投标单位名称”,并在邮
箱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缴费成功后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购买时间
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代理
人近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被授
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文件 800 元(人民币)/套,售后
不退,购买成功后代理公司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标书款汇款账户(对公
账户)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号:4179005172106022400005582 汇款务必注明“GXTC-C-23420009+投标单位名称”,汇
款账户必须与所投单位保持一致,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否则,因款项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未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购买本项目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 7-12 号国信招标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 7-12 号国信招标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 项目概况:中央储备粮鞍山直属库有限公司海城分库粮食仓储物流项目 MEC 工程,
主要建设浅圆仓及配套所需的进出粮、储存相关设备及全套自控等辅助系统(MEC)。
7.2 招标范围:机械、电气、控制设备(简称 MEC)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图纸
规定范围内的浅圆仓输送设备、除尘系统、空压系统、自动控制系统、配套自然通风口及风
管供货和安装,配合土建单位预留、预埋、洞口封堵等工作,智能安防系统、生产电视监控
系统的深化设计,根据深化设计完成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含与新系
统的兼容匹配)、空载和有载调试、功能担保测试以及验收、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
技术服务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期后进行的所有服务。
7.3 计划工期:总工期 165 日历天。其中设备制造周期 90 天(含运输),设备安装周期 75
天(设备安装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7.4 质量标准:合格。
7.5 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山直属库海城分库院内。
7.6 其他说明:
7.6.1 兼投兼中原则:(1)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2023 年粮食仓储设施
建设项目共分为 9 个项目(中央储备粮新民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项目、中央储备粮营口
直属库有限公司大石桥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中央储备粮老边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
项目、中央储备粮昌图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中央储备粮抚顺直属库有限公司
粮食仓储项目、中央储备粮盘锦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中央储备粮鞍山直属库
有限公司海城分库粮食仓储物流项目、中央储备粮沈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中央
储备粮锦州直属库有限公司新建浅圆仓项目)进行 MEC 工程招标,投标人可以兼投,但最多
只允许有 3 个项目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若投标人已经在 3 个项目中被推荐为第一
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能在其他项目中再次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7.6.2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2023 年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MEC 工程共
分为 9 个项目(中央储备粮新民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项目 MEC 工程、中央储备粮营口直
属库有限公司大石桥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 MEC 工程、中央储备粮老边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
储物流项目 MEC 工程、中央储备粮昌图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 MEC 工程、中央储
备粮抚顺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项目 MEC 工程、中央储备粮盘锦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
物流项目 MEC 工程、中央储备粮鞍山直属库有限公司海城分库粮食仓储物流项目 MEC 工程、
中央储备粮沈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 MEC 工程、中央储备粮锦州直属库有限公司新
建浅圆仓项目 MEC 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复用,否则该投标人在本项目不再被推荐为中
标候选人。
7.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
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央储备粮鞍山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
联 系 人:张峰
电 话:156042098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 7-12 号
联 系 人: 杨盼盼、罗雯霏
电 话: 0417-3355096、3355090
电子邮件: ykgxz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