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强力组织推动。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高政治站位,协调推进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印发《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建设“切入口”和各处室、单位责任分工。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分工协作,坚持“全局一盘棋”,定期调度一线工作难点问题,推进年度法治建设任务落实。
2.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2023年度全局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初任培训课,作为支部党员党课必选项。建立“中心组带党员领导、党员领导带支部、支部带党员”的学习传导机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市重要政策文件精神。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点书籍。局主要负责人结合法治课带头开展学习宣讲,局分管负责人、法制机构负责人等进行发言交流。举办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主题征文、主题演讲比赛活动。邀请市“八五”普法团讲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推动发展。
3.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工作。严格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多次会议强调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将法治建设提到讲政治的高度上来,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集体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局主要负责人在局系统带头进行党的二十大主题专题宣讲,领学自然资源部重要政策文件,在市土委会主任会上作《关于土地征收及我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政策》解读。落实《合肥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2023版)》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实践。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中心组会前学法、局重点工作调度会最新政策解读、全局系列专题讲座学法、执法人员“以考促学”等活动,营造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政策供给,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规政策。
1.有序推进重点领域地方立法。按照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组织修订市政府183号令《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完成调研、论证等基础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结合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进一步研究相关土地征收配套制度文件,完善政策衔接。
2.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现目录化管理,加强制定法律依据、发文主体适格性、公平竞争、合法性等审查,规范执行征求公众意见、集体决策、专家论证和公示公告、审查登记备案等程序,2023年制定出台了我局《关于支持合肥市物流仓储规划建设的若干措施》。联合市房产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商业办公用房调结构去库存的实施意见》,联合市中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工业用地案件司法协作意见》。拟定报请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产业用地出让管理的意见(试行)》。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原则,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调整、件年度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及时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
3.落实政策推送。将国家、省、市2023年最新出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按照综合、土地、规划、矿产、执法等类别整理,印制250册《自然资源和规划2023年政策文件汇编》,采取上门赠阅、公文管理系统传送、机要交换等方式,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直相关部门、相关重点企业,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进行推送。通过政务平台《送阅材料》形式,将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等相关政策汇编分4期推送。
(三)健全决策机制,保障科学民主。
1.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推行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及时在市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2023年度已经公开权责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许可清单。行政许可19项,行政处罚123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征收3项,其他权利14项。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动态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局网站公开我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公众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公共政策制定。2023年开展《局关于支持合肥市物流仓储规划建设的若干措施》《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指引(2023版)》《合肥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现了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记录、跟踪反馈后评估、归档管理。面向社会接受群众监督,针对拆旧建新区补偿标准、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变更等事项,决策前实地调研、决策中公示征求意见、决策后及时回应。通过座谈会、网上公众意见征集、听证等方式畅通反馈意见渠道。
3.发挥法制审核制度作用。局自然资源业务会、规划业务会、局长办公会,严格落实法制审核,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法制审核率100%。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作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通过行政处罚案审会、耕地破坏认定会审会、行政处罚听证会、复议案件调查会、信访复核商定会、违法建设案件审查会、法律事务论证会等,特别是对一些历史遗留复杂的土地及规划问题,提供法律建议,推动了涉法复杂事项有效处理。
(四)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行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内容的采集、制作、传递、审核、发布、更新等,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谁执法谁记录”原则,对违法案件查处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召开案审会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加大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运用力度,强化执法监督。
2.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定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各业务部门、执法机构开展全面自查,系统梳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组织2名公职律师、3名法律顾问和相关处室(分局)、局属单位共22人进行公开交叉评查,抽查了2022年度30个案卷,逐卷点评打分,列明问题清单。对发现的案卷共性和个性问题要求整改,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3.开展行政执法事项监管。统筹推进市场监管和行政事项监管抽查,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市局“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明确抽查事项、对象、责任分工、抽查基数和比例、时间安排,公开3项抽查任务。在局网站向社会公示了《2023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结果》。制定了《市局行政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共14个行政事项,配套出台了《2023年度行政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监管计划明确抽查了50家企业单位。开展2023年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建设工程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联合监督检查抽查工作,随机抽查建设项目72个。
(五)加强改革创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推进重点领域服务保障。做好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和土地征收成片方案审批工作,持续落实要素保障会商协调推进机制,组织6次专题调度会,会商了128个重大项目。整合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做好选址选线及综合论证等前期工作,进一步提升用地审批质效。对重大项目用地提供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服务,做实做细建设用地报批与“三区三线”划定、三调数据溯源、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拓展补充耕地来源等衔接工作,持续完善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等机制,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保障。
2.实施营商环境再提升工程。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并提供证照免费邮寄服务,实行不见面审批、全程网办服务。大力精简办件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内部资料调阅等,提升我局服务事项办件效率。实行“土地码”改革,将土地竞拍签约、规划建设审批、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发证等全流程信息进行整合优化、关联更新,利用“土地码”实现建设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府院联动,建设“点对点”不动产线上司法查控系统,加强涉地司法处置工作衔接,规范工业用地司法处置工作程序,建立完善沟通协调长效机制,提升涉法涉诉的低效闲置及擅自改变用途工业用地处置质效。持续开展不动产登记质效提升行动,优化办事流程、创新办理方式、缩减办理时限,创建“多件事一站办”模式,聚焦“极优服务,极简登记”,12家银行61处银行网点与7个不动产登记大厅构建“15分钟登记服务圈”,经验做法由自然资源部向全国推广。
(六)化解行政争议,整治违法行政行为。
1.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强化案件统筹协调,采取了案件情况集中通报、点对点工作提示、规范答复程序和模板、典型案件速报、加强汇报对接等措施,提升工作质效。组织召开“市资规领域有效降低败诉率部署座谈会”,剖析原因,源头治理。通过协调努力,近10起案件当事人主动撤诉。2023年组织参加市中院旁观庭审活动。强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积极配合破产案件协调处置。坚持“开门接访”、首接首办、带案下访、上门走访,着力化解旧案、难案、重复信访案,全年完成重大信访事项20余件。
2.深入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破解“急难愁盼”解民忧,把为民便民惠民放在首位。扎实推进“难办证”,聚焦住宅类房屋不能办证问题,采取靠前服务、主动跟踪、容缺办理。对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难安置”问题,加强调度统筹,推动建立“先安置、后拆迁”长效机制。通过建立“房源超市”,推进多元安置方式,推出“业主开放日”,让“难安置”工作由“安置”到“安居”。
3.深化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巩固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及集体土地征收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开展系列讲座,邀请多名法律顾问开展了4期“合肥市自然资源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系列讲座”,县(市)局、分局及相关处室单位具体经办人员参加集中学习交流。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具体承办业务部门行政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申请类答复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涉法文书格式。建立行政执法行为定期通报制度,对相关败诉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解决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七)开展普法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1.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印发《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公开我局2023年普法计划,明确重点任务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建立宣传情况季报制推动普法工作进度,按照“省级统筹、市县主责、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内外协作”要求,每季度汇总法治宣传情况,将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2.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同步在网站上公开。印发我局《关于贯彻落实2023年全市重点领域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聚焦民法典、宪法宣传。在“民法典宣传月”邀请市普法讲师团法学教授来我局解读《民法典》创新制度,全局80多名工作人员参加;组织参加民法典知识竞答。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全局75位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和新提拔任职的科级干部共27人参加宪法宣誓;组织全市系统领导干部共150人次在分会场参加自然资源部生态文明大讲堂,专题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邀请安大教授作《宪法故事里的宪法精神》专题讲座。
3.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宣传日系列活动。围绕“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主题,开展“6.25”土地日宣传周系列活动,联合庐江县局在方圆荟世纪中心广场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到五里墩街道家家景园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设立公职律师法律政策咨询点,进行土地征收、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农村宅基地政策、不动产登记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发放相关知识手册、宣传折页。在市政府及局大楼大厅电子大屏滚动播放土地日宣传素材。组织36人赴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参观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主题展。举办了首届合肥市“合易登杯”不动产登记职业技能大赛。
4.提高全民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进园区、进乡村”的针对性基层普法。发布《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提示》,县(市)局、分局结合工作实际将《最新自然资源政策文件汇编》向本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市场主体推送,让自然资源普法向基层延伸。
标签: 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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