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客中心新建邮轮码头岸电高压工程附属6.6KV岸基用户站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国客中心新建邮轮码头岸电高压工程附属6.6KV岸基用户站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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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国客中心新建邮轮码头岸电(高压)工程附属 6.6KV 岸基用户站及配套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PM-ZBWJ-20240201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客中心新建邮轮码头岸电(高压)工程附属 6.6KV 岸基用户站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229.71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港国
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但不限于:6.6KV 岸基用户站及配套设施的施工、设备采购安装、送电上船
等一系列工作内容,并提供两年质保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客中心新建邮轮码头岸电(高压)工程附属 6.6KV 岸基用户站及配套设施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客中心新建邮轮码头岸电(高压)工程附属 6.6KV 岸基用户站及配套设施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对整个系统的配套土建机电施工,主设备的安装、
调试、使用性能及售后服务整体负责。
3)制造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主设备(变频电源)的生产
商或集成商。如果投标人为集成商,则需要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设备品牌、型号的授权。
有多家投标人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取总报价低者;有
多家投标人参加同一品牌不同型号产品投标的,取获得该品牌授权的投标人中总报价最低的
3 家。
4)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应至少具备 1 个中国境内的
码头岸基供电系统的供货或安装业绩(含正在实施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岸电设施
系统容量不小于 3MVA。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正在
实施的不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
工,并且具有类似码头岸基供电系统的实施业绩。提供项目负责人个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
件和近 6 个月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信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b.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严重失信信息;
c.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2024 年 2 月 9 日,每天上午 09:30-11:30,下
午 13:30-16:00。提供以下资料报名核验获取招标文件:(1)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业绩证明(复
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被授权
人须为投标单位本职员工,需出具近 6 个月社保机构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7)
联合体投标声明(如有)(原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 261 号 41 号楼 322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 261 号 41 号楼 322 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项目名称:国客中心新建邮轮码头岸电(高压)工程附属 6.6KV 岸基用户站及
配套设施项目
2、建设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0 号国客中心码头
3、工程概况描述:建设一套总容量不低于 6MVA 的邮轮岸电设施,要求采用“高-低-高”岸
电系统架构方案,提供 2 套不低于 3.5MVA 的低压四象限变频电源,覆盖国客中心高阳路码
头二、三泊位,该系统能够同时满足两个泊位 3MVA-6.6KV/60Hz(兼容 6KV/50Hz)内的岸电
供电需求,当单艘大容量邮轮靠泊时通过系统并联实现单泊位 6MVA-6.6KV/60Hz(兼容
6KV/50Hz)内的供电需求;配置一辆邮轮岸电电缆管理系统(电缆小车)及每个泊位配置 2
台邮轮岸电插座箱且插座箱之间配置相应的安全联锁装置,保障靠泊邮轮的岸电线缆连接。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含两大部分:工程部分和设备部分(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和设备清单)。
4.1、工程部分主要包括:
(1)6.6KV 岸基用户站土建及相关的照明、动力、防雷接地、电缆桥架、给排水、消防系
统、暖通空调系统、安装预埋件等设施,用户站内电缆敷设通道。
(2)用户站内所有 10KV 配电系统、6.6KV 配电系统、0.4KV 配电系统、降压变压器、高低
压柜、高压安全器具、电力监控系统、直流屏、压力形变监测及潮湿监测系统、视频安防监
控系统等设备、配套管线以及服务于岸电系统的调试、高压交接试验、验收、售后服务等。
4.2、设备部分主要包括:隔离变压器、接地电阻柜、预充磁开关柜、成套变频电源装置
(含滤波装置)、岸电控制柜(含监控系统)、岸电插座箱、邮轮电缆小车等设备(含质保期
内备品备件、随机专用工具)、桥架、电缆以及服务于系统的设备安装、调试、软件开发、
培训服务、连船技术服务、第三方船级社监造与检验(CCS 船级社认证及证书)、验收、售
后服务等。本部分为用户现场的交钥匙工程。
5、总投资 4229.71 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824 万。
6、工期:合同签订后 2 个月主要设备(移动设备 3 个月)出厂检验合格并全部交货到现场,1.5
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第三方检验检测具备连船条件。
7、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00%,顺利完成岸电通电,完成并获得 CCS 船级社认证证书。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至多 2 家。
9、获得招标文件方式:获取时间范围内携带资料至静安区汶水路 261 号 41 号楼 2 楼报名核
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 元人民币。备注:获取招标文件前请电话联系招
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358 号
联 系 人:余老师
电 话:021-618180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 261 号 41 号楼
联 系 人: 杨帆
电 话: 17701634819
电子邮件: spm_zbw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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