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工程---入户排查、CCTV检测及清淤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工程---入户排查、CCTV检测及清淤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E350*****041********
1.招标条件
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23〕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及其他,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入户排查、CCTV检测及清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工程---入户排查、CCTV检测及清淤工程;
2.2.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其中:标段1(玉道、坛南湾、金井湾排水分区):含玉道再生水厂、坛南湾再生水厂、金井湾再生水厂排水分区,市政道路支路以下(含农村,不含支路)规模估算约742公里,市政道路支路及以上规模估算约448公里;
标段2(平原、竹屿排水分区):含平原再生水厂(拟建)、竹屿再生水厂排水分区,市政道路支路以下(含农村,不含支路)规模估算约699公里,市政道路支路及以上规模估算约472公里;
标段3(三松、旧城区排水分区):含三松再生水厂、平潭县污水处理厂排水分区,市政道路支路以下(含农村,不含支路)规模估算约990公里,市政道路支路以下(含农村,不含支路)规模估算约990公里,市政道路支路及以上规模估算约361公里。
2.4.项目投资:标段1项目估算投资总额约4079.6万元;标段2估算投资总额约4083万元;标段3估算投资总额约4306.8万元,工程费用最终以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审核金额为准;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期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入户排查及建档、清淤及CCTV深度排查、配合招标人进行水质检测、相关的技术标准、导则等;
(1)服务分区入户排查及建档:主要是调查并摸清各服务分区城乡排水源头,调查各服务分区含沿街店面等排水户的排水出路,建立各服务分区排水户档案资料。排查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的雨水立管、污水立管以及雨污混合立管,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核实化粪池、隔油池等预处理设施,核查排水、排污许可,查清排水行为是否按照要求与管道连接。
(2)清淤及CCTV深度排查:一是为配合后续CCTV深度排查检测,对雨污水管道内的淤泥以及障碍物进行疏通,以满足管道内窥检测条件,同时对清疏后产生的淤泥、沉积物和障碍物等废弃物通过专业运输设备外运至指定处置地点;二是排水管网的布局,查找管网标高起伏、错漏接、断头点等情况,检测排水管线、检查井的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的类型、位置、数量和状况。
(3)相关的技术标准、导则:由招标人牵头开展的相关的技术标准、导则,中标人实施并配合完成,其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在中标后经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核减招标范围内容并不得据此提出索赔,中标后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十个日历日内开展工作。
2.6. 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3月31日开工(暂定),关键节点:中标人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当日起6个月内完成入户排查、清淤及CCTV排查工作并提交成果报告,后续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及施工阶段等其他相关配合工作。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或资质:
(1)测绘资质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检测资质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至少包含电视检测或管道潜望镜检测或管道评估或无压管道闭水参数),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省外检测机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取得相应备案证书,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35.1.14款要求。
(3)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测绘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检测项目负责人或测绘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其他管理人员,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相应任务单位派出,至少包括:
(1)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检测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检测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 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4)测绘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测绘师或测绘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测绘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5)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测绘任务或检测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本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3)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4)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同一专业工作仅允许一家联合体成员承担工作,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同一专业工作;(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包括项目其他标段,具体标段详见本公告3.7条(5)点)的投标,否则联合体各方或相关联合体投标无效。
3.5.本项目允许分包,允许分包的内容为:技术标准及导则(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6.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 ;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非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2)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投标人均非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5)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入户排查、CCTV检测及清淤工程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1标段(玉道、坛南湾、金井湾排水分区);2标段(平原、竹屿排水分区);3标段(三松、旧城区排水分区);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需分别缴纳,投标文件需分别编制递交。同一投标人仅允许中标1个标段,招标人按1-2-3标段顺序进行定标(若遇异议或投诉,后序标段需待前序标段处理完后方能进行定标,如1标段被异议或投诉,2标段及3标段需待1标段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后进行定标),定标的标段以综合评分第一被确认为中标人,若在后续标段系入围候选人的,则在后续标段的定标阶段失去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则从剩余的入围候选人中按定标原则确定;若某标段入围候选人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其该标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若该投标人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入围候选人的,则取消其入围候选人资格。
3.8.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以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ptzwfwzx.org.cn:9999/)免费预览招标文件,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拟参与投标的请于2024年2月5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2月19日23时00分00秒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注: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进行登录账号操作(未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登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需进行注册登录),具体操作流程可在https://ptzwfwzx.org.cn:9999/bszn/*****.jhtml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操作手册》或咨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区交易平台将为投标人生成报名回执,本项目实行纸质评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执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到开标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招投标人未通过区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电子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标段1: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标段2: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标段3: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
6.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平潭自贸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平潭金井湾支行(投标人自行选其中1家银行,若交易平台相关信息届时更新,以交易平台最新信息为准)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本项目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出投标人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一份报名回执仅代表一个投标人,报名回执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本项目的暂定价为:标段1:4079.6万元;标段2:4083万元;标段3:4306.8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审核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项目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ptzwfwzx.org.cn:9999/)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1#楼5层,邮编:******
电子邮箱: *********@qq.com">*********@qq.com
电话:0591-********,传真: /
联系人:廖木林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号楼415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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