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铁路物流中心关于焦炭物流总包接取送达服务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铁路物流中心关于焦炭物流总包接取送达服务采购公告
由于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货运中心现更名为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铁路物流中心,现新公司拟定于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3月8日开展钢材汽运短倒委托服务,诚邀符合下述条件的企业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货物名称:焦炭
2.货物规格:散堆装
3.运输数量:预计6000吨,具体以实际发运为准
4.接货地点:阿拉善盟沪蒙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焦化厂内
5.送货地点:乌海西货场或接轨专用线物流园内
6.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满足集装箱或散装焦炭货物汽车运输所有条件。
2.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不得变更运输方式。根据铁路日计划需求将货物提前汽运至指定的地点。
3.在承运中不得中转和配运第三方货物,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车辆设备、人员以及装载焦炭所需的加固材料。
4.对承运货物采取妥善的防雨、防潮等安全措施,按照足以保全货物的方式对承运货物进行防护。
5.按照铁路运输要求时间节点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
6.单价(含税):发端汽运短倒900元/箱;
7.运输期间的安全及车辆维修等所有产生费用由服务方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持有道路经营许可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承包接取送达业务相适应的作业人员。
3.注册资金人民币贰百万元及以上(¥*******元)。经营范围须具备道路货物运输,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转包至第三方公司。
7.竞标单位携带报名资料参与竞标。
四、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方式:线上及线下报名均可,线下报名请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以下地址。
报名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街(货场北侧),原乌海货运中心调度楼304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8日18:00前。
咨询电话:0473-*******,0473-*******
联系人:刘 洋 180*****927
韦 红 186*****801
预计谈判时间:2024年2月9日
五、其它要求
1.运输业务时间及地点:见合同约定。
2.履约期限:见合同签订起止日期。
3.交货日期要求:见合同约定。
4.付款方式:按月结算(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付款金额: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6.验收方式:按照国
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7.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8.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包头铁路物流中心
2024年2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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