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延高速杏山至老爷岭黑吉省界段项目可研阶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牡延高速杏山至老爷岭黑吉省界段项目可研阶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牡延高速杏山至老爷岭(黑吉省界)段项目可研阶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xc2024-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5日14时00分00秒---2024年02月08日14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牡延高速杏山至老爷岭(黑吉省界)段项目可研阶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牡延高速杏山至老爷岭(黑吉省界)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 年—2030 年)中“7 射、11 纵、18 横”(以下简称“*****”)中纵线 G11——鹤大高速的九条联络线之一(编号 G1131)。规划建设时间2023年-2026年。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本项目可研阶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牡延高速杏山至老爷岭(黑吉省界)段项目可研阶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
1.2项目业主: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2采购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和相关资金。
1.5建设地点:牡丹江市。
1.6采购项目概况:牡延高速杏山至老爷岭(黑吉省界)段路线起点位于牡丹江市大荒地村北侧,设置渤海南互通衔接鹤大高速后,经马河村、头道河子、四道村后沿西板房沟布线,设置隧道穿老爷岭至吉黑省界结束,终点与吉林省规划牡丹江至延吉高速公路老爷岭(黑吉界)至汪清段起点顺接。路线全长36.663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6米,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线新建桥梁1510.3米/12座,隧道1260米/1座,互通立体交叉2处,主线上跨分离桥6座,服务区1处,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与收费站合建);隧道监控通信站1处。项目投资估算约35.02亿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合同包号 | 名 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PG | 牡延高速杏山至老爷岭(黑吉省界)段项目可研阶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 | 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进行评估,重点围绕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客观、全面地评估论证,编制项目可研阶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配合建设单位履行审查程序,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回执。 | 138,200 |
2.2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范围: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进行评估,重点围绕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客观、全面地评估论证,编制项目可研阶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配合建设单位履行审查程序,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回执。
2.5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
2.6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相关的业务能力。且未参与牡延高速杏山至老爷岭(黑吉省界)段项目可研阶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咨询的单位。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采购申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2月1日至询比采购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或评估业绩
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供应商不得为对应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也不得与编制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否则,供应商相关响应文件均为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意向供应商请于2024年2月5日14时00分至2024年2月8日14时00分,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联系表(包括申请合同包、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163.com(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将询比采购文件费用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及文件款后,将在上述时间内以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PDF版本的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红旗大街支行
行 号:104*****4201
账 号:166*****7125
联系电话:0451-********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意向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2号楼一楼大厅),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
8.2本次询比采购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箱:bhtjbgs@163.com
采购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子邮箱:********@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联系电话:0451-********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系人:吕正男
电话:138*****663
电子邮件:linsh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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