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关于选定资金存放银行公告

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关于选定资金存放银行公告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17〕176号)文件规定,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将以竞争性方式开展选定资金存放银行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规模及存放期限、存放银行数量:

本次存放资金的规模为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存放期限为一年期,我单位仅选择一家存放银行,结息方式采用利随本清。

二、参与银行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在本单位所在同城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同一总行的分支机构只能选派一家分(支)行参与此次评选。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入,参选银行应确保不再另行开立需财政部陕西监管局审批的审批类账户。

(六)参与银行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七)参与银行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员输送任何利益,承诺不得将资金存放与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

(八)定期存款的存取必须按照国家政策及有关规定,签订定期存款存放协议,严格执行管理规程和操作流程,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服务事项。

(九)合作期内,入选银行不能履约的,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有权无责取消或提前终止双方合作。

三、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的银行,请于2024年2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前将参选资料密封送达至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规划财务处(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316号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办公楼506室,联系电话:029-********),法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交的资料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参与竞争性存放的资料处理)。

四、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资格声明函(附件1)

(二)参与银行指标申报表及评选标准(附件2)

(三)参与银行内部控制相关材料

(四)服务水平相关材料(服务水平评选标准见附件3)

(五)银行简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

(六)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4)

(七)廉政承诺书(附件5)

请务必确保资料内容齐全(若提供不齐全可能被废除参选资格)。提交资料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且应胶装装订成册,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书面文件为准;所有资料正、副本应密封装在同一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封袋密封条处应加盖参选银行公章。

五、评审及结果查询

我单位将于2024年2月21日14时30分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分结果择优确定定期存款银行并予以公告。

附件1:资格声明函.doc

附件2:参与银行指标申报表.doc

附件3:服务水平评选标准.docx

附件4: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5:廉政承诺书.doc


标签: 监测中心 资金存放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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