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镇云龙村经济合作社临时安置房工程招标公告

云龙镇云龙村经济合作社临时安置房工程招标公告

鄞州区云龙镇云龙村经济合作社临时安置房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L-ZB(2016)-010 (发布时间:2016-04-19)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龙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云龙镇云龙村经济合作社临时安置房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云龙镇云龙村
项目规模:/
结构层数:/
工程造价(暂估):*******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村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
其它要求:
(1)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
(2)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鄞交管办[2012] 1号),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在建项目的开始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4)投标人电子信用证须在鄞州区备案且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4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6)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网站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预算书及电子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
形式: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云龙支行
银行账号:****************2
到帐截止时间:2016年4月26日16:00时(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开标时提交有效的银行交款证明)
注意:投标人提供的转帐支票出票人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全国)、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申请人、电汇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的行政区域范围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 年4月27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云龙镇公共交易站(云龙镇人民政府内最东边4号楼401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龙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电话:189*****528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鄞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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