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推广代理机构选聘项目公告
销售推广代理机构选聘项目公告
河北兴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销售推广代理机构选聘项目
一、询比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为河北兴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销售推广代理机构选聘项目,采购人为河北兴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询价选聘,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河北兴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2、项目工作内容:
在所负责的区域要积极进行销售服务,通过有效的手段拓展市场、扩大销量,争取潜在用户,积极抢夺订单、提升市场占有率,扩大河北兴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的销售业务,并对其销售的公司进行催要货款。
三、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年检合格的机构,需要有技术推广服务、市场分析研究服务等资质。
2、供应商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在购买方公司完成了销售并回款,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市场推广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根据每个客户采购民爆产品对应的销售回款及吨计算,标准: 元/吨 计取代理费
五、报名及询比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递交
(1)于2024年2月2日在国控矿业电商平台(国控矿业电商平台 (gkkycg.com))报名报价并下载此次采购的询比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询比文件与书面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7日10:00时前,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国控矿业电商平台 (gkkycg.com)
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7日10:00时。
开标地点为:国控矿业电商平台 (gkkycg.com)。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兴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十四顷村。
招标联系人:李蕊
电 话:152*****52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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