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第二季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GXZC2016-G1-10123-CGZX)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第二季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GXZC2016-G1-10123-CGZX)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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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受自治区财政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第二季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16年第二季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G1-10123-CGZX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6年第二季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供货资格。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1分标(复印纸配置一):140元;A2分标(复印纸配置二):160元;B1分标(复印纸配置三):240元;B2分标(复印纸配置四):28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在广西地区销售及良好售后服务能力、生产和销售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产品生产厂家(产品生产厂家可直接投标或授权唯一一家代理商代理投标)。若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需同时出具生产厂家授权投标委托书和代理商授权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4日17:00时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直接在线预览并登记后持相关证明文件(若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需同时出具生产厂家授权投标委托书和代理商授权书)到本中心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招标文件的网上购买业务,售价为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按产品厂家每家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 (必须足额交纳) 。
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本中心财务(电话:****-*******、*******,传真:****-*******)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10时在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唐赞;联系电话:****-*******。
2.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19日
标签: 复印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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