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二标段
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二标段
关于“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的异议及疑问回复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相关潜在投标人的异议及疑问已收悉,现作出回复,内容如下:
问题1:1.投标人资格要求: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工程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供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请问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设计业绩是否满足本条要求。
回复:本项目为供水管网工程设计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市政管网设计业绩应当能够体现为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供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问题2、P43 评分要求类似项目业绩及良好行为记录中“近年企业完成类似(勘察)设计的数量”中“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工程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供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请问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设计业绩是否满足本条要求。
回复:详见问题1回复。
问题3、P43 评分要求类似项目业绩及良好行为记录中良好行为记录“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奖的水利水电工程或供水工程项目,获得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每具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由于本工程为市政公用管网类项目,请问市政管网类项目获得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优质奖或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奖是否可满足本条要求。
回复:市政管网类项目须为市政供水管网工程,符合招标文件评审条件的,可予以计分。
问题4、P43评分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历和业绩中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工程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供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请问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总投资 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设计业绩是否满足本条要求。
回复:详见问题1回复。
问题5:1、本项目为水厂配套管网属于市政公用类项目,采用水利项目资信和水利类项目奖项与工程实质内容不符,建议取消水利资信要求,调整为市政公用类资信要求。 2、本工程供水管线涉及城区管网改造,与市政其它管线(污水、雨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存在大量的协调工作,建议调整或补充市政管网类(含给水管线)相关业绩。
回复:1、本项目为水利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按照省水利厅示范文本及相关规定编制,资信要求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投标人提供的市政管网设计业绩应当能够体现为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供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问题6、“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发包人要求”中所列的各类管道长度是否仅为预估量,在投标设计方案中能否进行优化?
回复:是预估量,可以优化。
问题7、二标段的项目内容描述中“现状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改造:包括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中的取水设施、水处理设施设备和消毒设备等。”这一条前面是否缺少了一个编号(3)?
回复:是。
问题8、二标段的项目内容描述中“(5)覆盖阙店乡、张母桥镇、万佛湖镇、棠树乡、春秋乡、汤池镇、河棚镇、庐镇乡、山七镇、高峰乡、晓天镇、五显镇等12个乡镇,推进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这一条具体指什么工程内容,是指这12个乡镇的管网延伸工程?
回复:具体是指12个乡镇的管网延伸工程。
问题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财务不作要求,后面投标文件格式中9.2财务状况表中又要求附财务会计报表等,是否应取消9.2表。
回复:投标文件格式中9.2 近年财务状况表无需填写。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更正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舒城县水利局
安徽明珠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关于“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的异议及疑问回复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相关潜在投标人的异议及疑问已收悉,现作出回复,内容如下:
问题1:1.投标人资格要求: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工程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供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请问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设计业绩是否满足本条要求。
回复:本项目为供水管网工程设计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市政管网设计业绩应当能够体现为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供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问题2、P43 评分要求类似项目业绩及良好行为记录中“近年企业完成类似(勘察)设计的数量”中“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工程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供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请问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设计业绩是否满足本条要求。
回复:详见问题1回复。
问题3、P43 评分要求类似项目业绩及良好行为记录中良好行为记录“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奖的水利水电工程或供水工程项目,获得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每具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由于本工程为市政公用管网类项目,请问市政管网类项目获得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优质奖或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奖是否可满足本条要求。
回复:市政管网类项目须为市政供水管网工程,符合招标文件评审条件的,可予以计分。
问题4、P43评分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历和业绩中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工程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供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请问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总投资 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设计业绩是否满足本条要求。
回复:详见问题1回复。
问题5:1、本项目为水厂配套管网属于市政公用类项目,采用水利项目资信和水利类项目奖项与工程实质内容不符,建议取消水利资信要求,调整为市政公用类资信要求。 2、本工程供水管线涉及城区管网改造,与市政其它管线(污水、雨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存在大量的协调工作,建议调整或补充市政管网类(含给水管线)相关业绩。
回复:1、本项目为水利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按照省水利厅示范文本及相关规定编制,资信要求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投标人提供的市政管网设计业绩应当能够体现为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供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问题6、“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发包人要求”中所列的各类管道长度是否仅为预估量,在投标设计方案中能否进行优化?
回复:是预估量,可以优化。
问题7、二标段的项目内容描述中“现状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改造:包括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中的取水设施、水处理设施设备和消毒设备等。”这一条前面是否缺少了一个编号(3)?
回复:是。
问题8、二标段的项目内容描述中“(5)覆盖阙店乡、张母桥镇、万佛湖镇、棠树乡、春秋乡、汤池镇、河棚镇、庐镇乡、山七镇、高峰乡、晓天镇、五显镇等12个乡镇,推进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这一条具体指什么工程内容,是指这12个乡镇的管网延伸工程?
回复:具体是指12个乡镇的管网延伸工程。
问题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财务不作要求,后面投标文件格式中9.2财务状况表中又要求附财务会计报表等,是否应取消9.2表。
回复:投标文件格式中9.2 近年财务状况表无需填写。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更正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舒城县水利局
安徽明珠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关于“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及疑问回复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条付款方式变更为:初步设计完成经批复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施工图设计完成并交付相关成果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余款待项目完工后结清。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八条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8.1本项目无预付款,施工招标工作完成后支付至60%,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支付至80%,余款待项目完工后结清,由于资金拨付原因导致的迟延付款不构成违约。”修改为“8.1初步设计完成经批复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施工图设计完成并交付相关成果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余款待项目完工后结清。”。
3、招标公告中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三标段为(1)三水厂新建配套管网:三水厂供水范围新建互联互通配水主干管网DN1200~DN400球墨铸铁管总长度约232km。(2)现状水厂管网改造:对现有水厂供水范围的现状老旧管网及管径偏小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主要改造管径为DN400~DN100,改造管道总长度约240km。现状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改造:包括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中的取水设施、水处理设施设 备和消毒设备等。(4)新建或改造片区供水加压站。(5)覆盖阙店乡、张母桥镇、万佛湖镇、棠树乡、春秋乡、汤池镇、河棚镇、庐镇乡、山七镇、高峰乡、晓天镇、五显镇等12个乡镇,推进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本标段投资估算约*****.35万元,本标段设计费约3812万元。”修改为:“二标段:(1)三水厂新建配套管网:三水厂供水范围新建互联互通配水主干管网DN1200~DN400 球墨铸铁管总长度约232km。(2)现状水厂管网改造:对现有水厂供水范围的现状老旧管网及管径偏小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主要改造管径为DN400~DN100,改造管道总长度约240km。现状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改造:包括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中的取水设施、水处理设施设 备和消毒设备等。(4)新建或改造片区供水加压站。(5)覆盖阙店乡、张母桥镇、万佛湖镇、棠树乡、春秋乡、汤池镇、河棚镇、庐镇乡、山七镇、高峰乡、晓天镇、五显镇等12个乡镇,推进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本标段投资估算约*****.35万元,本标段设计费约3812万元。”。
相关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已收悉,现做出回复,内容如下:
疑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投标人信用中提到:依据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和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分别赋分后累加。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包括“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请问投标人信用是否应当修改为“依据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或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分别赋分后累加”?
回复:本项目为水利工程设计项目,信用评分标准按照省水利厅示范文本及相关规定编制,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更正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舒城县水利局
安徽明珠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1日
关于“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及疑问回复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条付款方式变更为:初步设计完成经批复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施工图设计完成并交付相关成果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余款待项目完工后结清。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八条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8.1本项目无预付款,施工招标工作完成后支付至60%,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支付至80%,余款待项目完工后结清,由于资金拨付原因导致的迟延付款不构成违约。”修改为“8.1初步设计完成经批复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施工图设计完成并交付相关成果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余款待项目完工后结清。”。
3、招标公告中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三标段为(1)三水厂新建配套管网:三水厂供水范围新建互联互通配水主干管网DN1200~DN400球墨铸铁管总长度约232km。(2)现状水厂管网改造:对现有水厂供水范围的现状老旧管网及管径偏小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主要改造管径为DN400~DN100,改造管道总长度约240km。现状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改造:包括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中的取水设施、水处理设施设 备和消毒设备等。(4)新建或改造片区供水加压站。(5)覆盖阙店乡、张母桥镇、万佛湖镇、棠树乡、春秋乡、汤池镇、河棚镇、庐镇乡、山七镇、高峰乡、晓天镇、五显镇等12个乡镇,推进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本标段投资估算约*****.35万元,本标段设计费约3812万元。”修改为:“二标段:(1)三水厂新建配套管网:三水厂供水范围新建互联互通配水主干管网DN1200~DN400 球墨铸铁管总长度约232km。(2)现状水厂管网改造:对现有水厂供水范围的现状老旧管网及管径偏小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主要改造管径为DN400~DN100,改造管道总长度约240km。现状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改造:包括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中的取水设施、水处理设施设 备和消毒设备等。(4)新建或改造片区供水加压站。(5)覆盖阙店乡、张母桥镇、万佛湖镇、棠树乡、春秋乡、汤池镇、河棚镇、庐镇乡、山七镇、高峰乡、晓天镇、五显镇等12个乡镇,推进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本标段投资估算约*****.35万元,本标段设计费约3812万元。”。
相关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已收悉,现做出回复,内容如下:
疑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投标人信用中提到:依据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和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分别赋分后累加。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包括“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请问投标人信用是否应当修改为“依据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或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分别赋分后累加”?
回复:本项目为水利工程设计项目,信用评分标准按照省水利厅示范文本及相关规定编制,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更正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舒城县水利局
安徽明珠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1日
标签: 城乡供水一体 勘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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