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2024年党建及宣传常规制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2024年党建及宣传常规制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序号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资质等级供应商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企业业绩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宣传常规制作”业绩。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2024年党建及宣传常规制作
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CT607-2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2024年党建及宣传常规制
作项目询比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
9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2024年党建及宣传常规
制作项目询比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2024年党建及宣传常规
制作项目询比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08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沈阳中海国际中心A座4楼409B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9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沈阳中海国际中心A座4楼409B
七、其他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纪
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990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412-84050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刘先生
电 话: 15840441055
电子邮件: LNCTZBDL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2024年党建及宣传常规
制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2024年党建及宣传
常规制作项目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运营公
司招标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辽高运营计〔2019〕34号)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鞍山分公司机关本部及所属综合管理站、各收费站党建及宣传制作。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
2
资质
等级
企业
业绩
供应商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宣传常规制作”业绩。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2 月 8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在
规定的时间内(以提交时间为准)进行上传登记(项目编号:LNCT607-
2023,项目名称: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2024年党建及宣传
常规制作项目询比采购,登记链接:https://www.aliyundrive.com/s/dcerMCQSuKi),经采
购代理邮件回复确认后,获取采购文件:
(1)填写完整的Word版《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及其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供应商单
位章,Pdf格式);
(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
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影印件;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授
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4)“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
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应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
门公章或电子印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2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一次性支付,逾
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632972816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LNCT607-2023鞍山党建宣传制作+单位名称)。
4.3
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
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4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
,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 13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13:00 时至 13: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沈阳中海国际中心A座4楼409B。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
拒收。
5.4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
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990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412-8405088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李先生、刘先生
电 话:15840441055
电子邮件:LNCTZBDLGS@163.com
5

标签: 党建及宣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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