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改造项目2座混合工房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安全技术改造项目2座混合工房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湖北三江航天江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改造项目(2座混合工房)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已由国防科工局以科工计[2022]99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部分国拨。招标人为湖北三江航天江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场地平整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远安县鸣凤镇双泉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表、土石方开挖、边坡支护喷锚、围墙拆除及新建、边坡护脚墙等。土石方量约*****方,喷锚面积约*****平方米,新建围墙约200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项目资金来源:部分国拨。
2.3项目地点: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双泉村。
2.4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表、土石方开挖、边坡支护喷锚、围墙拆除及新建、边坡护脚墙等。土石方量约*****方,喷锚面积约*****平方米,新建围墙约200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所有按设计、工程规范要求、为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所需的任何检测及一切要求。
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必须的技术、工期、安全、文明环保等一切措施。
2.5建设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证书超过有效期均认可有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有效期内的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来,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省级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以供核查。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于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7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必须具有综合类(C3证)或分别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上传《人员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须提供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2023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 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5日17时00分至2024年2月11日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 月29日9时00分。
7.2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三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时间
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2月5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远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uanan.gov.cn)
十、联系方式
10.1异议联系人:代玉林
异议联系电话:177*****066
10.2招标人:湖北三江航天江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17-*******
10.3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栋1407室
联 系 人:代玉林、黄川、苏雅杰、杨凯
联系电话:177*****066、189*****407
10.4行业主管部门: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
10.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
10.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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