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水质在线设施运维及应急服务重发的招标公告
2024年度水质在线设施运维及应急服务重发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象山县水质检测有限公司2024年度水质在线设施运维及应急服务采购项目(重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1日 09:1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象山县水质检测有限公司2024年度水质在线设施运维及应急服务采购项目(重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4年度水质在线设施运维及应急服务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在线设备运维全运维工作及培训、在线设备运维月度定制运维(在线设施数据比对+质控)等采购,具体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2个月,具体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09:1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2)“开标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2月21日09:1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2)“开标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2.其他事项:
2.1落实政策:(1)《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4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方式):
2.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在邮件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投标文件能按时送达,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接收人:严旭东,联系电话:188*****530
2.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递交至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投标文件接收处(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象山县水质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白蟹潭(象山河路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倪老师
联系电话:0574-********
质疑联系人:倪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1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工、张工
联系电话:0574-********,188*****530
质疑联系人:严旭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4-********
电子邮箱:*******@qq.com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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