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榆社5万千瓦光伏发电改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华能榆社5万千瓦光伏发电改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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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华能榆社 5 万千瓦光伏发电改建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2-068)
项目所在地区:晋中市榆社县郝北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榆社 5 万千瓦光伏发电改建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西综合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榆社光伏电站。本工程
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华能榆社 5 万千瓦光伏发电改建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为预招标,由于本项目尚
未取得华能集团公司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待集团公司项目批复文件下达生效后,招标结
果方可根据集团批复意见执行、生效。同时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及金额需根据华能集团
公司批复项目的工程量及预算金额由招标人确定执行,不能超项目批复预算。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
2.2 建设单位: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榆社光伏电站
2.3 项目概况:华能榆社 5 万千瓦光伏发电改建项目位于原有项目地 6 公里范围内,
即晋中市榆社县郝北镇东方山村、簸箕凹、谷余沟和西方山村附近;
本期项目建设包括:原有项目一期 1#—28#箱变以及原有项目二期 29#—47#箱变所
对应的光伏发电系统、升压系统拆迁改造。安装工程主要有原有项目一期 1#—28#箱变
以及原有项目二期 29#—47#箱变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电气系统及集电线路,土建工
程包括建构筑物、逆变器基础、箱变基础、光伏组件基础等。
光伏组件:拆除原有 290Wp 单晶硅光伏组件,共 141856 块;拆除原有 295Wp 单晶
硅光伏组件,共 31262 块。考虑到拆除的过程中可能有损坏,组件利旧率按 95%考虑,
新建 580Wp 单晶硅光伏组件 13860 块;
逆变器:拆除原有 50kW 组串式逆变器共 992(50kW*992=49.6MW);利旧原有 50kW
组串式逆变器,共 859 台;新建 50kW 组串式逆变器共 154 台。
汇流箱:拆除并利旧 4 进 1 出交流汇流箱,共 281 台。
箱变:拆除并利旧 1000kVA 箱式变压器 47 台。
升压站站内电气设备改造。
支架:原华能榆社光伏农业综合利用项目采用固定式支架,采用单桩形式的三角形
支架。固定支架基础采用φ400mm 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长 7.5m,露出地面 4.0m。
原有光伏预制桩基础需要拆除。
本期工程采用钢管灌注桩基础,灌注桩桩长为 2.1m,露出地面 100mm。灌注桩含预
埋件与混凝土,预埋件采用预埋钢管与钢筋焊接,预埋钢管外径为 56mm,壁厚为 3mm,
混凝土采用 C30。采用预埋钢管采用螺栓连接。 光伏支架形式采用固定高支架,支架系
统中组件均采用竖向布置。光伏支架(带光伏组件)距离地面最低为 0.8 米。
通过 47 个光伏方阵单元逆变升压至 35kV 电压等级后,以 2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
华能榆社电厂工程 110kV 升压站原有的 35kV 配电装置,经原有 50MVA 变压器升压至
110kV。
2.4 施工工期:计划 2023 年 9 月 10 日开工建设,2023 年 10 月 15 日前原场区方阵
发电单元组件、支架、汇流箱、逆变器、箱变、电缆、桩基等所有发电及附属设备拆除
完成,原场区大棚拆除。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改建项目全部完成,改建后全部发电
单元并网运行。
2.5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光伏场区发电设备全部迁建工程(包括升压站部分设备改造、进
场道路)、35KV 集电线路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
施工、调试、竣工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征租地(首年租地租金)、林业(含林地补
偿、植被恢复等费用)、地表附着物拆迁补偿、原场区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环境保护、
施工协调、并网手续办理、工程质保服务等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2.5.1 勘察设计范围: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改建场区详勘、总平面布置、光伏方阵的布置,发电
设备、支架、桩基、地埋电缆选型设计、集电线路设计、升压站设备改造与土建工程的
设计,主要设备选型,包括 35kV 集电线路;并网光伏电站的保护、控制、交直流电缆、
接地装置环保、安全设施、消防、防雷接地设计。原光伏场区所有发电设备包含不限于:
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箱变等、 支架、桩基、地埋电缆、光缆、电缆桥架等附属设
备等的拆除, 升压站设备改造与土建工程的设计均为投标人的设计范围,设计阶段为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以及竣工文件编制。
2.5.2 物资设备供货范围
全部设备由乙方供货(属于华能集团公司框架采购范围设备,按照华能集团公司
框架采购要求进行采购)。
2.5.3 施工范围
投标人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和拆除工程为投标人的施工范围。
2.5.4 临时工程
投标人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加工房、库房和储料场、砼搅拦拌站
等临时工程,在附近自行选址建设及完工的拆除恢复原状,在本招标范围内。
2.5.5 发包人、承包人工作界面
本工程由发包人负责前期工作(含可研)、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造价咨询、
档案咨询、设备监造、现场性能试验、业主项目部管理性费用。
其余建设管理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5.6 工程范围
1. 光伏电站改建、升压站设备改造及 35KV 线路集电线路改建勘察设计、采购、施
工、调试。进场道路,集电线路(含光纤)至升压站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属于投
标人的承包范围。
2. 站区雨水、防洪、排洪设施的设计、设备接地及常规接地装置工程设计、设施
的采购、施工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
3. 系统远动、系统通讯、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等二次系统以线路光缆终端盒接线
端子为界,接线端子以内(不含光缆终端盒)电厂侧二次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调
试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
4. 电站性能试验由招标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性能试验的测点属投标人
的承包范围,由投标人按照性能试验单位的要求负责设计、采购、安装。
5. 本工程站区、施工区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平整等均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
6. 施工期间的生活用水由投标人从本工程永久生活用水水源管道分界线处接引。
接点及以后的管道、计量装置及其它附属设施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由投标人负责设
计、采购、施工。接点以后的供水管道、计量装置及其它附属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
等由投标人负责。
7. 施工电源引接(含架空线路、变压器、开关、计量表等附件),办理用电手续及
施工期间缴纳电费由投标人负责。
8. 站内原有设备的拆除及安装、电气接线及调试,场区视频系统的接入。 所有设
备材料的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建设期工程保险。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中材料
及试样的取样、送检和提供报告由投标人负责。
9. 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并网验收、防雷设计审核及防雷装置竣工
验收等工作。负责本工程所有电气设备、集电线路和所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交接试验,
并提供当地供电部门认可的交接试验报告由投标人负责。
10.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划要求,负责在现场设计并修建承
包认为需要的任何临时设施(包括临时生产、生活与管理房屋、砼搅拌站、现场的道路、
需硬化的场地、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管理网络等设施)。并在合同工程竣工或在
投标人使用结束时,按招标人的要求拆除或无条件的移交招标人。
11. 投标人应在现场为招标人及监理工师提供不小于 50m2 的办公用房,并按招标
人、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合用方式修建现场会议室,提供给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的办公
用房和现场会议室的平面布置应征得招标人代表同意,其装饰标准应满足文明施工的要
求。
12. 投标人应完成光伏电站的专项验收工程,包括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验收、
安评、职业病、消防专项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工程档案验收、工程交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等,并提供相关的验收报告,配合施工图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备案审查。
13.本标段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
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均由投标人负责,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14.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线路跨越高速、公路、穿越各电压等级线路、道路、
河流、绿化、高大树木以及施工临时便道等不利因素,与此有关的临时用地、阻工协调
费、协调费、相关接网费用等(不限于此)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即:华能榆社 5 万千瓦光伏发电改建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 3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 2 项光伏工程(主体工程或 EPC 总承包)施工业绩(含在建),且单项总容量不低于
50MW,须提供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合同付款
发票(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按业绩无效处理,转包业绩无效)。
3.2.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双签)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同时必须为投标单
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保险证明);近 3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 1 项 50MW 及以上光伏工程(主体工程或 EPC 总承包)
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同内有项目经理姓名或本单位任命文件均可,否则按无
效业绩处理)。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3 年 08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 载 安 装 投 标 管 家 : 投 标 人 在 华 能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首 页
(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
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
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
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 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榆社 5 万千瓦光伏发电改建项目 EPC 总承包标段包 1"售价: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
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
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
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 2 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 APP 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 证书,
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 CA 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
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
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 CA 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
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 APP 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
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
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
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
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 2 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综合改革示范区化章北街 7 号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18035156137
电子邮件:skjia1358@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 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400-010-1086 转 8503
电子邮件:dz_wang@chng.com.cn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总承包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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