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南垸新兴嘴河段疏浚及大堤除险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沅南垸新兴嘴河段疏浚及大堤除险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汉寿县沅南垸新兴嘴河段疏浚及大堤除险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汉寿县沅南垸新兴嘴河段疏浚及大堤除险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已由汉发改招〔2016〕142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汉寿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汉寿县沅南垸新兴嘴河段疏浚及大堤除险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2.2建设地点:汉寿县沅南垸新兴嘴;
2.3 项目概况:汉寿县沅南垸新兴嘴河段疏浚及大堤除险综合整治工程是对金石河进行疏浚,使沅水洪道水流顺畅,安全摆脱南、北两支的弯道险工,避免两岸大堤冲刷,疏浚土料吹填至沅南垸新兴嘴至同兴拐堤段临堤河床,同时对此河段进行除险。施工招标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桩号:13+800~15+800,需进行填方约270万方;第二标段施工桩号:15+800~17+800,需进行填方约178万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 监理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①土建工程监理;②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③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④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监理;⑤临时工程监理等;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监理企业;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部或其委托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以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原件及社保网站查询的近六个月的社保和身份证为依据);
3.5 投标人的资质、类似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信息按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从2016年 4 月 19 日~2016年4 月 25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prec.hanshou.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咨询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 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澄清,投标人须自行下载,不另行通知。
4.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并注明项目名称,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 5月 11 日 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投标保证金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汉寿支行
开户帐号:4300 1560 0680 5250 3163
6.3投标单位需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银行转账回单以电子版形式传入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箱备案:(********1 @qq.com)电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7.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汉寿县国土资源局三楼);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寿县水利局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寿县国土局院内
联 系 人:童女士 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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