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乐亭县固废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环境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乐亭县固废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环境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抄送: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亭县分局、唐山市琳恒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印发

唐审投资环字〔2024〕4号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乐亭县固废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乐亭县锦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所报《乐亭县固废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报告书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工程环境影响特点及公众参与调查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乐亭县固废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技改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位于于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闫各庄镇前何新庄村东,乐亭县锦环新能源有限公司院内。该技改项目主要包括:在保持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设计处理能力500t/d不变的前提下,拟掺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合计75t/d;拟增加一套污水预处理系统,其他设备依托现有工程循环水系统,技改后污水预处理系统和工程循环水系统规模为400m2/d;渗滤液浓水通过管道泵入炉膛直接焚烧,另一部分经MVR 深度脱盐装置脱盐处理后回用;飞灰稳定化处理工艺由"水泥+水+螯合剂"改造为"水+螯合剂"处理方式,停用原有水泥仓。
根据你公司所报《报告书》以及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项目公众参与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
一、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及相关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技改工程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垃圾坑渗滤液及生活污水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浓水一部分回喷于焚烧炉内焚烧,另一部分经MVR深度脱盐装置脱盐后回用生产,中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相关标准要求。
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化学水处理站排污水及余热锅炉排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乐亭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及乐亭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焚烧炉焚烧烟气依托现有“SNCR+半干法旋转喷雾脱酸+碳酸氢钠干法脱酸+消石灰干粉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SCR脱硝”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经80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污染物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相关标准要求。
飞灰仓、消石灰仓、Ca(OH)2干粉仓、活性炭仓及小苏打(NaHCO3)仓废气,分别经各自仓顶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各自排气筒排放,外排污染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
垃圾仓及渗滤液处理站臭气依托现有措施处理:焚烧炉正常运行期间经风机引至焚烧炉焚烧;焚烧炉停运期间,经一套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达标后经专用排气筒排放,外排污染物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相关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依托现有工程收集治理措施,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废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回收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按规定暂存,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要求。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加强对焚烧炉、垃圾贮存池、焚烧烟气净化系统装置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按照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加大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三、严格落实各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
(一)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建设单位需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焚烧发电 生活垃圾 技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