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油田排612区块1×130t/h+1×75t/h燃煤注汽站工程土建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春风油田排612区块1×130t/h+1×75t/h燃煤注汽站工程土建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02399-CPE-00068
一. 招标条件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春风油田排612区块1×130t/h+1×75t/h燃煤注汽站工程站址位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南部,距五五新镇以北约34km,距水源地、三泵站立交桥东北约2km。排612区燃煤锅炉注汽站包括1台130t/h和1台75t/h循环流化床燃煤注汽锅炉以及配套建设的工艺系统、上煤系统、除灰渣系统、供配电系统、自控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供热系统及建(构)筑物等,锅炉出口蒸汽干度100%,额定蒸汽压力14MPa,蒸汽温度350℃,工程建成后年供汽量126×104t。锅炉用水为清水软化除氧水;锅炉用煤优先选用徐矿集团新疆铁厂沟产煤,备用煤源选用徐矿赛尔产煤,均采用汽车运输至卸煤间卸煤,三级皮带上煤;除渣系统采用干式机械除渣;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除尘;除灰系统采用气力输送;采用石灰石炉内脱硫及尾部增湿活化脱硫;采用SNCR炉内脱硝。注汽站占地面积约47728㎡,站区内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综合楼、锅炉间、配电仪控楼、综合库房、软化水处理间、引风机间、80m烟囱、集中供气站、地磅房、卸煤间、输煤斜廊、渣罐、灰罐、综合操作间、高含盐水池等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2292.39㎡。 (2)、建设地点:春风油田排612区块1×130t/h+1×75t/h燃煤注汽站工程站址位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南部,距五五新镇以北约34km,距水源地、三泵站立交桥东北约2km,行政区隶属于克拉玛依市。拟建场地揭露土层为中密-密实状态的粉土、粉细砂,硬塑-可塑状态的粉质黏土,场地覆盖层厚度大于30m,小于50.0m,场地等效剪切波速为215.4m/s~281.5m/s,场地土类型属中软-中硬场地土,场地类别为Ⅱ类建筑场地。拟建场地属建筑抗震设防烈度7度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场地特征周期值为0.45s。场地及周围不存在形成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的地质条件,无饱和粉土、砂土液化土层,未发现影响工程建设的煤、岩矿、金属矿等采空区。于相对稳定区域,可划分为对建筑抗震一般地段。 (3)、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5月20日计划试生产日期:2016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2月30日 (4)、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已完成。 (5)、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CPEZB-SG-2016-001的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为本工程土建部分,招标范围包括: (1)站区道路、站区场坪、站区围栏及大门(出站道路应按图引出站区围墙外2m); (2)综合楼、80m烟囱、综合库房、地磅房及烟气在线监测室单体土建施工(含单体内暖通、通风、给排水、照明电气、消防等施工) 单体外墙中心线以外1.5m; (3)所有总图土方。说明: (1)在满足安全、质量、进度、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施工工作应包括投产保驾、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 (2)招标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设计变更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的法人代表证明、授权书、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3)、至少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有进疆备案证(也可在中标后1月内办理完成)。(4)、财务要求: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要求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6)、项目部成员要求 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从事过同类或类似工程、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已在政府或相关部门完成告知性备案手续; 2、 QHSE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3、 项目管理机构各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职称; 4、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文件),其次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职称。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4-20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4-25 16:00:00.0
凡有意购买投标文件者,请于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5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8号CPE大厦C101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办理(若采取电汇形式,请注明该款项为购买春风612区燃煤注汽站土建施工标书购置费)。本招标文件可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招标人在收到潜在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和电汇凭证的扫描(传真)件后2日内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指定邮箱。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5-10 10:00:00.0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5月10日1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新疆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B301室,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招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2016-05-10 10:00:00.0开标地点:新疆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B301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8号CPE大厦C101室邮编:100085
联系人:闫春程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yanchuncheng@cnp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上地支行
账户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账号:********85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设计 土建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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