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五原县180座设施栽培基地扩建施工招标公告
2015年五原县180座设施栽培基地扩建施工招标公告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
2015年五原县180座设施栽培基地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C-16-WYZPJDKJ-SG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五原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心以五农综发[2015]79号文及五农综发[2016]19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于中央、自治区及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并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内蒙古民隆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2015年五原县180座设施栽培基地扩建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2015年五原县180座设施栽培
基地扩建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隆兴昌镇宏伟村二社、荣誉村四社。
总投资额:742万元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配套建设温室大棚77座。
工期:从2016年05月20日至2016年09月20日。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2、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并能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0日至2016年04月26日在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东厅)资源交易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另收100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
五、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肆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会保险(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由建筑施工企业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开标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8)提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自留复印件,投标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察勘,招标人给予配合,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现场察勘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民隆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隆兴昌镇宏伟村
联系人:石永秀
电 话:0478-******* 155*****99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地 址:五原县葵花交易综合市场19#-3-308-2室
联系人:郝凤凰
2016年04月19日
标签: 栽培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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