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乡乡村振兴文化旅游——大湖乡大坪村及双溪高山度假村落沿街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大湖乡乡村振兴文化旅游——大湖乡大坪村及双溪高山度假村落沿街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大湖乡乡村振兴文化旅游项目——大湖乡大坪村及双溪高山度假村落沿街整治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 大湖乡乡村振兴文化旅游项目——大湖乡大坪村及双溪高山度假村落沿街整治项目(施工)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湖乡乡村振兴文化旅游项目——大湖乡大坪村及双溪高山度假村落沿街整治项目(施工)已由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侯政办项[2023]15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大坪村、双溪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元,下浮率为10%,发包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拟对大湖乡大坪村、双溪高山度假村落沿街整治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坪村、双溪高山度假村落沿街整治提升改造,道路改造及生态停车场建设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2 月 5 日09:00:00至2024年 2 月 19 日17:00:00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打开。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2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00 秒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柒仟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电子保证保险形式;

若采用保证保险形式的,需与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联系开设保证保险的形式账户设立及投保事宜。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2 月 28 日14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邮编:/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8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0591-********

联系人:郑敏婷、王豪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网址:https://ygcg.fjcqjy.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9层

联系电话:**********


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北二环中路中建大厦9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4-02-05 14:40:18


本标使用保证金系统进行保证金到账及子账号获取管理,

1、投标人可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enjoy5191.com,按本工程项目获取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是对应投标人唯一的随机子账号,并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若在获取保证金子账号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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