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宁波海工集团公司新改建工程招标代理,建设资金来 自工厂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海工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宁波海工集团公司厂区和司城岙地块,两个地块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具体建设内容如下:宁波海工集团公司厂区内规划新建水声测试中心1栋,建设面积1036.89平方米,整修5#、7#厂房,其中5#厂房整修面积约2025平方米,7#厂房整修面积约6120平方米;司城岙地块新建单体8栋,建筑面积为6402.82平方米。
2.1.2建设地点:宁波北仑区柴桥街道后所村宁波海工集团公司厂区和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洋涨村司城岙地块。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工程类、服务类的招标代理服务(已完成或已委托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单位、地质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电力设计单位、市政配套设计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施工单位、材料、消防检测单位等各方主体招标,拟定工程招标计划,编制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发放中标信息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所有招投标相关事宜。
2.3服务期限:中标后至工程项目所有招标代理服务完成,且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满足500万元及以上,成立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日期三年内,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能独立承担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能力;
3.2招标代理服务业绩要求:自投标截止日期三年内承接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工业厂房)业绩,每个项目的总投资不少于5000万;有服务军队工程项目的经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具有 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业绩要求:自投标截止日期三年内承接过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工业厂房)经验业绩。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2月6日09时00分至2024年 2月21日23 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27 日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7.公告发布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海工集团公司
地 址:宁波北仑区柴桥街道后所村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50*****583
传 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