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新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后勤车辆保障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滇中新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后勤车辆保障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根据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滇中管发〔2021〕1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滇中新区林业和草原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后勤车辆保障项目”购买服务,经新区财政金融局批复,现将相关计划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后勤车辆保障
二、 购买主体
滇中新区林业和草原局
三、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目录代码:B1106,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后期服务—租赁服务)
五、 资金预算
(一)项目金额:58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2024年年初部门预算资金中列支,功能科目:“*******—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六、 项目内容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滇中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滇中新区直管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对森林火灾扑救及防火巡逻后勤保障工作(巡查车辆)租赁使用。
(二)租赁费按实际租车的情况据实结算。
七、 项目要求及项目完成时间
(一)需提供车型号:排量1.5T 5座SUV、排量2.0T 5座SUV、排量1.9T 5座皮卡车、排量2.7T 2座水车、排量2.0T 3座小货车、排量3.0T 14座客车。不配备驾驶员,租用车辆包含油费、车船税、车辆年检费、保险费、保养费、过路费,过路费每天不超过30元,超出部分由业主单位承担。
(二)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临时租车市内30分钟以内到达租车单位。提供租赁服务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卫生整洁、安全性能可靠。
(三)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采购并签订合同。
八、 承接标准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 咨询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 0871—********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滇兴街1号滇中商务广场1号楼5楼
公示时间:2024年2月6日9时至2024年2月18日17时,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发布购买服务公告并组织实施。
滇中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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