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禁鸣区的通告
关于设置禁鸣区的通告
为保护声环境,防止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提升和改善生活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会同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决定在主城区下列路段设置24小时禁止机动车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涉医院禁鸣路段
1、滨江大道:滨江大道与凌云路交叉路口至人民医院南门东侧50米路段(市人民医院南大门路段);
2、凌云路:滨江大道与凌云路交叉路口北侧至凌云路与康庄路交叉路口路段(市人民医院西大门路段)。
二、涉学校禁鸣路段
1、绵水路:绵水路与瑞明路交叉路口至绵水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瑞金三中西大门路段);
2、八一北路北延:八一北路北延与瑞明路交叉路口至八一北路北延与青年路交叉路口(瑞金三中东大门路段);
3、绵江南路:绵江南路与双清街交叉路口至上吊桥桥头路段(八一小学与瑞金四中学校路段);
4、红军巷:八一南路与红军巷交叉路口至绵江南路与红军巷交叉路口(八一小学与瑞金四中学校路段);
5、青年路:青年路与八一北路北延交叉路口至青年路与绵江北路交叉路口(华融希望小学路段)。
三、其它禁鸣路段
迎宾大道:迎宾大道与红都大道交叉路口至迎宾大道与瑞金大道南交叉路口。
四、禁鸣车辆
所有机动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等执行任务时除外)在禁鸣区域内24小时禁止鸣笛。
五、管控措施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五条第八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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