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车辆招标公告
执法车辆招标公告
定陶县城市管理局执法车辆购置项目经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定陶县城市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定陶县城市管理局执法车辆购置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一、项目名称:定陶县城市管理局执法车辆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SDHTDT********9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项目及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控制价
1
购置5辆执法车辆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0万元
五、询价文件获取:
1.询价文件在定陶县人民政府(http://www.dingtao.gov.cn)、定陶县政务服务中心(http://sp.dingtao.gov.cn)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并于递交询价报价文件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投标企业未报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封。
2.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
3.本项目控制价为30万元整(叁拾万元整);为确保服务质量,择优选定供货单位,供货单位须交纳信誉保证金6万元整及投标保证金6000元整,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换取信誉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参加投标报名的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如本单位放弃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其所缴纳的信誉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方可按要求申请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的信誉保证金经采购人同意报县政府同意后退还。具体情况详见响应文件。
注: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使用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定陶县农商行营业部;行号:4024 7530 0809,开户名称: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170 1176 0004 2050 0027 30。汇入账户后,凭银行回执到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核验收款收据原件。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3.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请提供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过期不予受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相关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到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
3)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定陶县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山东华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定陶县陶朱公大街西段路南 地 址:定陶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牛主任 联系 人:左百顺
电 话:155*****666 电 话:187*****440
2016年4月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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