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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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LRD­202310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监理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工信字[2017]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监理。2.2项目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内。2.3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二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包括巫山路(港城大街-巫山东胡同)、赵泡引水渠工程、丙十一路道路排水工程(丙五街至盛港大街)、君子兰路(港城大街至百合街)及百合街(君子兰路-迎客路)等街路。2.4招标范围:完成二标段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工程勘察、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2.5监理服务期限:(1)工期同建设工期: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服务。(2)计划工期: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3)如果因拆迁、资金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限顺延,监理费不再增加。2.6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70(综合折扣系数)。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监)工程。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监)工程。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3.2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 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3.3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1)监理公司须为项目监理部配备为完成监理工程所需的交通设备或采取交通措施,确保项目监理部工作交通。(2)监理公司须为项目监理部考虑现场监理办公室及必要的生活及工作设施(包括用餐及休息等满足生活条件要求)。(3)监理公司需提供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2月18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4.5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APP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腾讯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通过腾讯会议APP加入会议进行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产生的其他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5.3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结束后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吉星大厦2107室联 系 人:温彤联系电话:19975811007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怡众名城G14栋4单元2116号房联 系 人:万金雪电 话:19917226969、13234455308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431-8133573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邮编:130400项目编号:JLRD­202310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监理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工信字[2017]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监理。2.2项目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内。2.3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二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包括巫山路(港城大街-巫山东胡同)、赵泡引水渠工程、丙十一路道路排水工程(丙五街至盛港大街)、君子兰路(港城大街至百合街)及百合街(君子兰路-迎客路)等街路。2.4招标范围:完成二标段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工程勘察、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2.5监理服务期限:(1)工期同建设工期: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服务。(2)计划工期: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3)如果因拆迁、资金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限顺延,监理费不再增加。2.6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70(综合折扣系数)。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监)工程。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监)工程。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3.2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 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3.3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1)监理公司须为项目监理部配备为完成监理工程所需的交通设备或采取交通措施,确保项目监理部工作交通。(2)监理公司须为项目监理部考虑现场监理办公室及必要的生活及工作设施(包括用餐及休息等满足生活条件要求)。(3)监理公司需提供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2月18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4.5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APP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腾讯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通过腾讯会议APP加入会议进行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产生的其他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5.3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结束后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吉星大厦2107室联 系 人:温彤联系电话:19975811007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怡众名城G14栋4单元2116号房联 系 人:万金雪电 话:19917226969、13234455308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431-8133573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邮编:130400项目编号:JLRD­202310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监理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工信字[2017]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监理。2.2项目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内。2.3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二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包括巫山路(港城大街-巫山东胡同)、赵泡引水渠工程、丙十一路道路排水工程(丙五街至盛港大街)、君子兰路(港城大街至百合街)及百合街(君子兰路-迎客路)等街路。2.4招标范围:完成二标段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工程勘察、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2.5监理服务期限:(1)工期同建设工期: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服务。(2)计划工期: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3)如果因拆迁、资金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限顺延,监理费不再增加。2.6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70(综合折扣系数)。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监)工程。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监)工程。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3.2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 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3.3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1)监理公司须为项目监理部配备为完成监理工程所需的交通设备或采取交通措施,确保项目监理部工作交通。(2)监理公司须为项目监理部考虑现场监理办公室及必要的生活及工作设施(包括用餐及休息等满足生活条件要求)。(3)监理公司需提供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2月18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4.5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APP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腾讯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通过腾讯会议APP加入会议进行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产生的其他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5.3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结束后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吉星大厦2107室联 系 人:温彤联系电话:19975811007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怡众名城G14栋4单元2116号房联 系 人:万金雪电 话:19917226969、13234455308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431-8133573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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