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Ⅱ标段招标公告
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Ⅱ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Ⅱ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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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Ⅱ标段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6-******-0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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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Ⅱ标段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标段(包)名称 | 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Ⅱ标段 | |||
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 |||
最高投标限价 | *********.15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 ]总承包[ 贰 ]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聘用单位(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具体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需书面提交有效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按《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及《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要求执行,资料提供方式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须同时提交以下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银行征信报告: (1)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具体包括:珠海市企业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各级信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市外企业需出具地市级以上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若市外企业在当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没有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出具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信用记录证明;市外企业在上述条件都无法实现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出具信用记录证明或“信用中国”网站上的信用信息报告。 (2)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打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提供打印业务的,可由企业开户银行或开户行的上级银行打印。 注:若提供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银行征信报告,应在本项目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出具。 2.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如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则无需再出具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 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应在本项目开标日期前一年内出具。 ■其它事项:[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或不在有效期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在国内完成过以下业绩:工程造价不小于2.0亿元的公路工程;提供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文件关键页扫描件。如施工合同或交(竣)工验收文件未体现造价金额的,需提供经政府(或合同委托方)确认的造价文件关键页或政府批复文件或合同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说明:业绩只计1项。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则投标人须作为该业绩的主办单位或者承担相应业绩的施工任务。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 |||
资金来源 |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设计起点位于金湾互通立交西,终点位于鸡啼门大桥东,主线全长约 10.967 公里,建设内容主要为金鑫路(广安路)、双湖路、机场北路、东成路、创业中路 5 处节点改造,对金湾互通至双湖路段进行拓宽改造,新建 4 座人行天桥,完善慢行系统,新建 DN1600 供水管道,以及迁改市政管线。项目分两个标段实施,本次招标范围为II标段。II标起点位于广安路节点东侧 K28+500,沿现状珠海大道线位向西延伸至双湖路节点西侧 K32+290,总长度为 3.79Km。主线部分:广安路~双湖路段拓宽为双向 10 车道,其余路段维持现状双向 8 车道;节点部分:广安路节点主线以双向 6 车道桥梁上跨相交道路,辅道与相交道路在地面平交,以实现交通转换;双湖路节点珠海大道主线以双向六车道隧道下穿通过,双湖路新建双四跨线桥,辅道在地面平交,以实现交通转换。采用一级公路兼市政道路功能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如下:1.设计速度:主线 80km/h,辅道 50km/h;2.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 级;3.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 1/300,其余桥涵、路基 1/100;4.红线宽度:58.5-77.5m;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 |||
招标内容 |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及燃气管道迁改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https://ygp.gdzwfw.gov.cn/#/******/inde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公告发布之日起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2-29 09:30:00 |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2-29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投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29日 09时30分00 | 开标地点 | 二号开标室(市中心2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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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泉 | 联系电话 | 131*****08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兴业路52号银桦新村33栋3单元101商铺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斌 | 联系电话 | 0756-******* | |
招标监督机构 |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交易中心地址 | 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index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西部中心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 联系电话:0756-******* 备注:议程安排的地点栏中有“市中心”字样是指市中心,有“西部”字样是指西部中心。 |
序号 | 名称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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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文件下载 | 2024-02-06 09:00 |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免费下载 | ||
2 | 勘察现场 | 招标人安排 | 投标人自行安排勘察项目现场 | ||
3 | 提出疑问 | 2024-02-19 18:00 | https://ygp.gdzwfw.gov.cn/#/******/index | 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0日前提出疑问 | |
4 | 答疑发布 | 2024-02-22 18:00 | https://ygp.gdzwfw.gov.cn/#/******/index | 答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7日前发出 | |
5 | 递交投标保证金 | 2024-02-29 09:30 | |||
6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4-02-29 09:30 |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投标 | ||
7 | 开标 | 2024-02-29 09:30 | 二号开标室(市中心2楼) | ||
8 | 资格审查 | 2024-03-01 15:00 | 八号评标室(市中心12楼) | 资格审查结果、同类工程业绩信息在https://ygp.gdzwfw.gov.cn/#/******/index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 |
9 | 评委抽取时间 | 2024-03-04 09:10 | |||
10 | 评标 | 2024-03-04 11:00 | 八号评标室(市中心12楼) | 评标报告在https://ygp.gdzwfw.gov.cn/#/******/index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 |
11 | 定标 | 2024-03-07 15:00 | 八号评标室(市中心12楼) | 评标结束与定标开始时间相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 |
12 | 中标公示 | 2024-03-12 | https://ygp.gdzwfw.gov.cn/#/******/index | 中标结果在https://ygp.gdzwfw.gov.cn/#/******/index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
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Ⅱ标段招标文件.zip |
标签: 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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