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干流防洪工程建设(贵德段质量检测)招标公告(第二次)
黄河干流防洪工程建设(贵德段质量检测)招标公告(第二次)
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工程建设项目(贵德段
质量检测)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6-03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水利厅以青水建【2015】451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贵德县黄河堤防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贵德县境内;
2.2项目概况: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工程(贵德段)位于贵德县境内,地处黄河上游拉西瓦电站大坝与李家峡电站水库库尾之间黄河南岸,海拔高程在2190~2560m之间。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8处防洪工程和19座提灌站防护。防护总长度52.48km,其中干流防护50.61km,支沟沟口防护1.87km。累积治理干流河道长度45km,支沟长度2km;提灌站防护:19座提灌站防护,加固防洪墙,并辅以格宾石笼防护;穿堤建筑物:穿堤涵闸4座(新建2座、重建1座、改建1座),新建穿堤(护岸)涵管18座;堤顶道路:总长22.19km,其中沥青混凝土道路5.28km,泥结碎石道路16.91km。建设总工期24个月。
2.3招标内容: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工程(贵德段)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质量检测。承担工程建设需要和招标人要求的现场试验和检测,主要检测项目包括经常性的、常规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主要包括水泥、外加剂、掺合料、骨料、水、钢筋、钢材、止水材料、砌石、砂浆、混凝土、土工、格宾石笼、格宾网袋)等相关检测试验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为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甲级资质。省内外各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厅登记备案核准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且有担任过同类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3.3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5日(4月23、24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德县黄河堤防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邮 编: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张雪薇
电话:****-*******
业务联系人:张绪泽、牛春林
电话:****-*******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标签: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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