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坑社区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横坑社区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横坑社区公共厕所管理服务项目报价公告
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寮步镇横坑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横坑社区公共厕所管理服务项目欢迎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横坑社区公共厕所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DZX*******号
3.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576,000?.00元。
4. 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价最高限价 (元/座/月) | 服务期 | 技术要求 |
1 | 横坑公园公厕 | 4000元/座/月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详见用户需求 |
2 | 北门公厕 | |||
3 | 松元公厕 | |||
4 | 横丽湖公厕 | |||
5 | 北门老人活动中心公厕 | |||
6 | 禾合田公厕 |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2、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供应商报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价程序
(1)申请登记。供应商自2024年02月05日起至2024年02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2室现场申请登记,不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的,不得参加报价。供应商申请登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报价。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或撤消。(本项目的报价方式为报单价,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3)确定报价结果。详见报价成交原则。
(4)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人后发布成交公告。
(5)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2.时间安排
(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2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2室。
四、报价文件及制作要求
1.采购文件由邀请函、采购需求明细和响应文件格式三部分组成。
2.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期等要求。
3.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2)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响应文件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响应文件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4)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5)传真或电传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保证金
1.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序号 | 包组内容 | 保证金 |
1 | 横坑社区公共厕所管理服务项目 | 10,000.00元 |
2.响应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供应商的行为让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受到损害时,其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3.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供应商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交。响应保证金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5.响应保证金以银行划账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联支行
收款单位账号:310*****001*******
2)供应商必须保证资金以其名称账户(以分公司或子公司汇款无效)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
六、报价成交原则
所有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若同为报价最低者则现场进行第二轮报价且第二轮报价不可超过第一轮报价。
本项目每个公厕招取一名成交人,若1名有效供应商的5座公厕报价均为5座公厕的最低价,则该名有效供应商为5家厕所的成交候选人。
七、供应商资格及实质性响应核查
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不合格,认定其报价无效: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
2.响应文件未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制作(盖章、密封、提交份数等);
3.对采购需求有偏离;
4.报价方式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
八、合同履约
1.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2.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定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报价文件确定的事项。
九、履约保证金
1.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提交履约保函的,时间延至合同签订之前),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成交价的5﹪,否则采购人可拒签采购合同。成交人应在汇入履约保证金时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
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2.1银行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非东莞市范围内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报价文件、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2.2采用保证金(银行转帐、电汇)方式:成交人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以银行收到为准)。履约保证金账户采购人另行通知,到期后无息退还。
3. 履约保证金退回: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采购合同、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原件、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前往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5. 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6. 成交人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十、其他
1、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2、服务费应由成交人在采购结果公示发出之后,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缴交1000元/座/家,不在报价中单列。
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号:
户 名: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账 号:1200 1019 0010 0700 45
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十一、本次采购项目有关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2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9-********
邮 箱:gdzk66@163.com
标签: 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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