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阳供电所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丰阳供电所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平邑县供电公司丰阳供电所建设项目 已由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平发改审批字[2015]1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平邑县供电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建设地点:平邑县丰阳镇驻地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丰阳供电所营业楼,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876.5平方米;总投资约180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数120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项目编号:PY2016GC017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 月20日至 2014 年 4 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邑县城银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大厅三楼)报名。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施工资质证书、②营业执照、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⑤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⑥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及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和劳务合同、⑦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⑧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⑨临沂市外企业须持临沂市住建局开具的市场诚信证明(原件)。⑩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存,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平邑县供电公司丰阳供电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审查资料”字样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年 4 月 20 日至 2016 年 4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在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邑县城银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大厅三楼) 购买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 5 月 9 日 15:00 时;地点为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邑县城银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大厅三楼)。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8..联系方式招标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平邑县供电公司 联系人:陈光 138*****345代理机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联系人:班乃理 139*****168 2016年 4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力 供电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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